GJB 5891.8-2006火工品藥劑試驗方法 第8部分:靜電積累試驗
GJB 5891.8-2006火工品藥劑試驗方法
第8部分:靜電積累試驗
1 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火工品藥劑靜電積累試驗的儀器、設備、環境要求、試驗準備、試驗步驟、結果處理及注意事項。
本部分適用于粉末狀、粒狀火工品藥劑與規定材質制成的滑槽摩擦分離時引起的靜電積累的測定。
2 原理
被測藥劑沿規定材質制成的滑槽表面以相同的滑落速度下滑,摩擦起電,用靜電積累參數測試儀測定其起電量,電量大小以電荷質量密度表示。試驗原理示意圖如圖1所示。
3 儀器、設備
試驗用儀器、設備應符合以下要求:
a)靜電積累參數測試儀:推薦使用SJJ-50型靜電積累參數測試儀,也可使用滿足下列技術要求a)的靜電積累參數測試儀(以下簡稱儀器):
1)電荷測量范圍:-1999×10-4µC~0µC和0µC~1999×10-4µC,精度為滿量程的5%;
2)零點漂移:每小時不應大于滿量程的2%;
3)測量數據可自動采集和打印,也可由數字顯示儀直接讀數;
4)滑槽有效長度為600mm±5mm,傾角為10°~80°連續可調;
5)倒藥時間:1s~3s,倒藥時間可控;
6)盛藥盒至滑槽距離為100mm±2m,滑槽下端面至漏斗上端距離50mm±2mm;
7)法拉第筒內外絕緣應可靠,其絕緣電阻應大于1012Ω漏斗小口端部與內筒底部的距離不應小于其小口內徑的4倍;
8)滑槽可由不同的材料制成,如:1Cr18Ni9Ti不銹鋼板(符合GB/T3280規定)鋁板(符合GB/T3880規定)、鍍鋅薄鋼板(符合GB/T2518規定)、中性包裝紙(符合QB/T1313規定)上涂蟲膠漆(符合W]631規定)和防靜電橡膠板,厚度為0.75mm。要求金屬滑槽表面粗糙度為1.6µm,非金屬材料根據產品標準確定;
9)盛藥盒用不導電的酚醛層壓板制成。
b)水浴(或油浴)烘箱:控溫精度為±2℃。
c)架盤天平:分度值為0.01g。
d)交流穩壓電源:2kVA~3kVA。
4 環境要求
除另有規定外,實驗室溫度為 15℃~25℃,相對濕度為30%~40%,氣壓為當地大氣壓,應無強電場干擾。
5 試驗準備
5.1 將適量的被測藥劑放入水浴(或油浴)烘箱中,在50℃~60℃(對于分解溫度低的藥劑可在38℃~42℃)溫度下烘4h,自然冷卻至室溫,取出,放入干燥器中至少24h才可使用。
5.2 試驗前,應將經5.1處理的試樣在試驗環境條件下至少放2h。
5.3 稱取經5.2處理的藥劑七份或八份作為試驗用試樣。每份試樣為:起bao藥5g(其他火工品藥劑10g),精確至0.1g。
5.4 將試驗用滑槽清洗并擦拭干凈,安裝在滑槽組件上,將滑槽的傾角調整到45°±1°。有特殊要求的試樣,其傾角可調至60°±1°。
5.5 將法拉第筒置于托盤上,探頭安裝在法拉第筒的導管上,按測量要求,調整電荷測量范圍至所需量程。
5.6 連接儀器各部分連線,接通電源,預熱30min,調節各量程開關至所需范圍。
5.7 接通數據打印開關,啟動打印按鈕。
5.8 將倒藥時間按鈕調至規定值。
5.9 將試樣裝入盛藥盒內。
6試驗步驟
6.1 啟動倒藥按鈕,同時打開試驗記錄用打印機。
6.2 將放電開關置于“放電"位置,使法拉第筒和滑槽對地放電。
6.3 從法拉第筒內倒出試樣,清除滑槽表面、法拉第筒內的殘留試樣。
6.4 重復6.1~6.3的操作,完成至少七個試樣的試驗。
6.5 按下儀器的“停止"按鈕,打印試驗數據。
6.6 啟動“總清"按鈕,清除存儲數據;重新啟動“打印按鈕"。
6.7 更換滑槽,重復5.3、5.5、6.1~6.6的操作,除特殊要求外,至少應進行三種材質滑槽的試驗。
7 結果處理
7.1 按公式(1)計算試樣的電荷質量密度:
式中:
Pm——試樣電荷質量密度的數值,單位為微庫每克(µC/g);
Q ——試樣帶電電荷量的數值,單位為微庫(µC);
M ——試樣質量的數值,單位為克(g)。
7.2 報出七個試樣的試驗結果,計算其電荷質量密度的算術平均值和標準差,試驗記錄的數據和計算結果精確至小數點后兩位,試驗結果的相對誤差不應超過 10%;報出試驗結果的同時,報出倒藥時間和試驗所用滑槽的材質。
7.3 填寫試驗報告單(格式參見附錄A)。
8 注意事項
8.1 試驗儀器應放置在有防爆措施的隔爆室內
8.2 操作人員進入試驗場所前應泄放人體靜電。
8.3 準備試樣、倒試樣等操作應在防護板后進行。
8.4 為避免人體或試樣帶電引起偶然事故的發生,試驗場所的地面應是導靜電地面,操作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和鞋,并戴防靜電手套和防護眼鏡。
9.1 靜電積累測試儀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