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霧試驗箱GBT10125-2012標準【試驗條件】下
閱讀:478 發布時間:2014-10-24
為防止霧滴中水分蒸發,空氣在進入噴霧器前應進入裝有蒸餾水或去離子水的飽和塔濕化,其溫度應高于鹽霧試驗箱箱內溫度10℃以上。調節噴霧壓力、飽和塔水溫及適用適合的噴嘴,使箱內鹽霧沉降率和收集液的濃度符合8.3規定。表1給出在不同噴霧壓力下鹽霧試驗的飽和塔溫度的指導值。水位應自動調節,以保證足夠的濕度。
表1 鹽霧試驗箱飽和塔中熱水溫度的指導值
噴霧壓力 kPa | 當進行不同類型的鹽霧試驗時,飽和塔水溫度的指導值/℃ | |
中性鹽霧試驗(NSS) 和乙酸鹽霧試驗(AASS) | 銅加速乙酸鹽霧試驗(CASS) | |
70 | 45 | 61 |
84 | 46 | 63 |
98 | 48 | 64 |
112 | 49 | 66 |
126 | 50 | 67 |
140 | 52 | 69 |
4.5 鹽霧收集器
箱內至少放兩個鹽霧收集器,一個靠近噴嘴,一個遠離噴嘴。收集器用玻璃等惰性材料制成漏斗形狀,直徑為100mm,收集面積約2000px2,漏斗管插入帶有刻度的容器中,要求收集的是鹽霧,而不是從試樣或其他部位滴下的液體。
4.6 再次使用
如果鹽霧試驗箱曾被用于AASS或CASS試驗,或其他與NSS不同的溶液,不能直接用于NSS試驗。對于這類情況,必須*清洗鹽霧試驗箱。在放入試驗試驗之前,應按照第5章規定的方法進行重新評價,尤其要確保收集液的PH值在規定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