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溫恒濕試驗箱規范的溫濕度測試方法(下節)
上節描述的測試條件需在滿載條件下進行,能更逼真的再現自然真實工況,測試程序如下:
使恒溫恒濕試驗箱按試驗標準的要求升溫。升溫期間每5min測試一次中心點的溫度值,測到升溫階段結束,在工作空間中心點的溫濕度*次達到規定值并穩定2 h后,每隔2 min測試全部測試溫濕度值1次,在30 min內共測15次,隔30 min再測一次,以后 ,每隔1h測試1次,Ⅰ類試試驗箱24h,Ⅱ類試試驗箱測到高濕階段結束。
使試驗箱按GB 2423.4圖2規定的要求降溫。降溫期間,每隔5 min測試中心點的溫濕度值1次,測到降溫階段結束,在工作空間中心點的溫濕度值*次達到規定值并穩定2 h后,每隔2 min測試全部測試的溫濕度值1次。在30 min內共測15次,隔30 min再測1次,以后每隔1 h測試1次,測到低溫高濕階段結束。
恒溫恒濕試驗試驗結果的計算與評定
將測試得的溫濕度值按測試儀表的修正值修正,利用30 min內15次的測試數據,分別求出每次測試數據中zui高與zui低溫度之差,再求其平均值,即為溫度均勻度,利用中心點在30 min內的15次測試數據,求出zui高與zui低溫度之差的一半,冠以“±”號,為該溫度下的溫度波動度,利用在恒定階段測得的溫度數據,分別算出zui高溫度、zui低溫度與標稱溫度之差,即為溫度偏差,測得的相對濕度值應在標準規定的范圍內,將在升溫和降溫階段測得溫度和濕度的數據,繪制成升溫和降溫曲線,以上計算結果和曲線均應滿足表1的要求,將恒溫恒濕試驗箱指示儀表指示的溫濕度值與中心點的測試值加以比較,求出修正值,便于對指示值加以修正。
恒溫恒濕試驗箱規范的溫濕度測試方法(下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