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高低溫試驗箱標準環境試驗
閱讀:368 發布時間:2013-11-3
GB/T2423.1-2001/ICE60068-2-1:1990電工電了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本標準所涉及的低溫試驗適用于非散熱和散熱兩類試驗樣品,對于非散熱試驗樣品,試驗Aa和Ab不違背早期發行的標準,于用來考核或確定電工、電式產品(包括元件、設備及其他產品)在低溫環境條件下貯存或使用的適應性,這一低溫試驗不能用來評價試驗樣品對溫度變化的耐抗性和溫度變化期間的工作能力,在這種情況下,應當采用試驗N:溫度變化試驗方法,低溫試驗方法分為發下三類:非散熱試驗樣品低溫試驗:1、試驗Aa:溫度突變;2、試驗Ab:溫度漸變;3、試驗Ad:溫度漸變,本試驗方法通常用于條件試驗期間能達到溫度穩定的試驗樣品,試驗持續時間是從試驗樣品溫度達到穩定時開始計算的,在特殊情況下,如果條件試驗期間試驗樣品達不到溫度穩定,則試驗持續時間從高低溫試驗箱達到規定試驗溫度時開始計算,相關規范應規定:
a、試驗箱內溫度變化速率,標準的升溫速率為:1.0~3.0℃/min、降溫速率為:0.7~1.0℃/min,也可按用戶需求定制1-30℃/min(線性或平均);
b、試驗樣品入試驗箱的時間;
c、試驗樣品在試驗條件下暴露試驗開始的時間;
d、試驗樣品通電或加負載的時間(負載條件包含:被測樣品的承重、散熱量及其它因素的);簡述高低溫試驗箱標準環境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