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溫試驗箱,高低溫循環試驗箱規范的操作流程
一、試驗準備
1.實驗室據【試驗委托單】抽取規定比例產品作為試驗樣本。
2.室內溫度:15~35℃,相對濕度:不大于85%R.H。
3.檢查試驗設備完好狀態,確認設備正常
4.確認試件為非“易爆、可易燃或高腐蝕”物質。
二、高低溫試驗箱試驗操作步驟
1.高溫試驗
2.打開總電源開關
3.將樣件擺放在試驗箱內,產品相互之間不得接觸;關閉試驗箱門。
4.打開溫度控制儀,按規定的要求設定溫度,操作方法如下:(按“設定”按鈕,設置需要試驗的溫度和斜率,如果需要濕度,則相同操作。)
5.按運轉按鈕
6.做完高溫試驗后,再次按下運轉按鈕,則高低溫箱停止工作,待自然降溫0.5h~1h 后,取出樣件。
7.取出的樣件放置空氣中,自然冷卻1h~2h后,觀察樣件表面變化情況,并記錄在【高低溫試驗報告】中。
8.在試驗過程中,如需觀察樣件狀態時,打開試驗箱照明燈開關即可,但不能長時間按下
9.低溫試驗(做完高溫試驗后,必須自然降溫0.5h~1h 后,再做制冷試驗)。
10.打開總電源開關。
11.將樣件擺放在試驗箱內,產品相互之間不得接觸;關閉試驗箱門。
12.按溫度控制開關打開溫度控制儀,按上述操作溫度控制儀方法按規定的要求設定溫度。
13.按運轉按鈕,低溫試驗開始。
14.完成低溫運行后,按停止按鈕,待自然降溫0.5h~1h 后,取出樣件。
15.把取出的樣件放置空氣中1h~2h后,觀察樣件表面的變化情況,根據試驗要求填寫【高低溫試驗報廢】。
三、高低溫試驗箱注意事項
1.本設備僅適合高溫+150℃,低溫-40℃范圍內的產品試驗。
2.禁止易爆、易燃及高腐蝕物質的試驗。
3.本機工作于0℃以下時,應避免打開箱門,否則造成箱內蒸發器等部位產生結霜結冰,降低本機使用效率。
4.試驗中,除非必要切勿打開箱蓋,否則可能會引起人身傷害、系統誤動作,可能會導致系統
PID誤解,觸發超溫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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