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GB/T 1981《電氣絕緣用漆》分為如下幾部分:
— 第 1部分:定義和一般要求;
— 第 2部分:試驗方法;
— 第 3部分:單項材料規范(待制定)。
本部分為 GB/T 1981的第 2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 IEC 60464-2:2001《電氣絕緣用漆 第 2部分:試驗方法》(英文版)。
本部分等同翻譯IEC 60464-2:2001,
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a) "IEC 60464的本部分”和“本標準”改為“GB/T 1981的本部分氣
b) 刪除了第2章中的zui后一句“IEC及 ISO成員要繼續做好現行有效標準的登記工作”;
c) "IEC 60464-1”改為“GB/T 1981.1";
d) "IEC 60464-3規范”改為“單項材料規范”;
e) 刪除了 IEC 60464-2:2001的前言和引言;
f) 用小數點符號“.”代替小數點符號“,”。
本部分代替GB/T 1981-1989《有溶劑漆試驗方法》。
本部分與 GB/T 1981-1989相比較主要變化如下:
— 增加了“規范性引用文件”、“定義”、“對試驗的一般要求”、“試樣”、“杯突試驗”、“溫度指數”、
“耐霉菌生長性”(見第2章、第3章、第4章、6.1,6.2.2,6.3.2,6.4.4);
— 刪除了“漆和銅的反應”、“漆在密閉容器中的穩定性”、“耐漏電起痕性”、“外觀”、“用 4號杯測
定粘度”、“酸值”、“熱失重”(1989年版的2.8,2.9,3.6、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
— 將“漆膜干燥時間”修改為“粘性”,“耐絕緣液體能力”修改為“耐液體(包括水)性”(1989年版
的 2.4和 3.3;本 版的 6.4.1和 6.4.2)
本部分由中國電器工業協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絕緣材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桂林電器科學研究所、四川東方絕緣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趙瑩、朱興儉、于雅芳。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 1981-1980;GB/T 1981- 19890
電氣絕緣用漆 第 2部分:試驗方法
范圍
GB/T 1981的本部分規定了電氣絕緣用漆的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絕緣漆干燥和/或固化前以
及千燥和/或固化后的試驗方法。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 GB/T 198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
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
部分 。
GB/T 1409-1988測定電氣絕緣材料在工頻、音頻、高頻(包括米波長在內)下介電常數和介質損
耗因數的推薦方法(eqv IEC 60250:1969)
GB/T 1410-1989 固體絕緣材料體積電阻率和表面電阻率試驗方法(eqv IEC 60093:1980)
GB/T 2423. 16-1999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 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J和導則:長霉(idt
IEC 60068-2-10:1988)
GB/T 2900. 5-2002 電S術語 絕緣固體、液體和氣體(eqv IEC 60050(212):1990)
GB/T 2918-1998 塑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標準環境(idt ISO 291:1997)
GB/T 4074. 4-1999 繞組線試驗方法 第4部分:化學性能(idtIEC 60851-4:1996)
GB/T 6753. 4-1998 色漆和清漆 用流出杯測定流出時間(eqv ISO 2431:1993)
GB/T 6753. 5-1986 涂料及有關產品閃點測定法 閉口杯平衡法(eqv ISO 1523:1983)
GB/T 11026. 1-2003 電氣絕緣材料耐熱性 第 1部分:老化程序和試驗結果的評定(IEC
60216-1:2001,IDT)
GB/T 11026. 2-200。 確定電氣絕緣材料耐熱性的導則 第2部分:試驗判斷標準的選擇(idt
IEC 60216-2:1990)
GB/T 11026. 4-1999 確定電氣絕緣材料耐熱性的導則 第 4部分:老化烘箱— 單室烘箱(idt
IEC 60216-4-1:1990)
GB/T 11028-1999 測定浸漬劑對漆包線基材粘結強度的試驗方法(eqv IEC 61033:1991)
GB/T 1981. 1-', 電氣絕緣用漆 第 1部分:定義和一般要求((IEC 60464-1:1998,IDT)
GB/T 19264. 3-2003 電工用壓紙板和薄紙板規范 第 3部分:單項材料規范*篇:對 B. 0. 1,
B.2.1,B.2.3,B.3.1,B.3.3,B.4.1,B.4.3,B.5.1,B.6.1及 B.7.1型紙板的要求(IEC 60641-3-1:
1992,IDT)
ISO 558:1980 條件處理和試驗 標準大氣 定義
ISO 1144:1973 紡織品 表示線密度的通用制(Tex制)
ISO 1513:1992 色漆和清漆 試驗樣品的檢查和制備
ISO 1514:1993 色漆和清漆 試驗用標準試板
ISO 1519:1973 色漆和清漆 彎曲試驗(圓柱芯軸)
ISO 1520:1999 色漆和清漆 杯突試驗
GB/T 1981.2-2003/IEC 60464-2:2001
ISO 2078:1993 紡織玻璃纖維 紗 命名
ISO 2113:1996 增強纖維 機織物 基本規范
ISO 2555:1989 塑料 液態或乳液或分散狀的樹脂 用布洛克非爾德(Brookfield)試驗方法 測
定表觀枯度
150 2578:1993 塑料 長期熱暴露作用后的時間和溫度極限的測定
ISO 2592:2000 閃點和燃點的測定 克利夫蘭(Cleveland)開口杯法
ISO 2808:1997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測定
ISO 2811(所有部分)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測定
ISO 2812-1:1993 色漆和清漆 耐液體性的測定 第1部分;通用方法
ISO 3219:1993塑料 液態或乳液或分散狀的聚合物/樹脂 用規定剪切速率的旋轉粘度計測定
粘度
ISO 3251:1993 色漆和清漆 色漆、清漆和色漆一清漆漆基中非揮發物的測定
ISO 3679:1983色漆、清漆、石油和有關產品 閃點的測定 快速平衡法
ISO 15528:2000 色漆、清漆和相應的原材料 取樣
IEC 60216-3:2002 電氣絕緣材料 耐熱性 第3部分:計算耐熱性特征參數的規程
IEC 60243-1:1998絕緣材料電氣強度試驗方法 第1部分:工頻下試驗
IEC 60296:1982 變壓器和開關用的未使用過的礦物絕緣油規范
IEC 61099:1992 電氣用未使用過的合成有機醋規范
定義
GB/T 2900. 5和 GB/T 1981. 1確立的以及下列定義適用于GB/T 1981的本部分。
體積電阻 volume resistance
排除表面電流后由體積導電所決定的絕緣電阻部分,
3.2
體積電阻率 volume resistivity
折算成立方單位體積的體積電阻。
3.3
介質損耗因數(tanS) dielectric dissipation factor (tans)
復介電常數的虛部與實部的值之比值。
3.4
相對介電常數(‘) relative permittivity(s,)
介電常數與真空介電常數之比值。
注:在實際工程中,當提到相對介電常數時,通常采用“介電常數,,這個術語
4 對試驗方法的總說明
除在有關單項材料規范或試驗方法中另有規定外,所有試驗應在謐度(25士4)℃和相對濕度 45%
-70%的大氣條件下進行。測量之前,樣品或試樣應在以上大氣條件下預處理某一足夠時間,以使樣品
或試樣達到穩定。以液體或膠的形式取樣時,應按ISO 15528。制備這種試驗樣品應按ISO 15130
注:有關標準大氣的術語定義見 ISO 558。上述規定的試驗大氣與Gs/T 2918規定的兩個標準大氣中的任何一個
都不一致,但它采用了兩個標準大氣所包括的偏差范圍.
通常,以文字說明對某一試驗方法的強制性要求,而圖示僅僅是為了說明進行試驗時一種可能的安
排。當本部分與單項材料規范之間發生矛盾時,應以單項材料規范規定為準。
當某一試驗方法引用了其他標準時,應在報告中說明所引用的標準。千燥和/或未固化漆的試驗方法
未干燥和/或未固化的材料是呈其原始液態的漆。
閃點
對閃點溫度為 79℃和以上者,應按 ISO 2592中規定的方法。對閃點溫度低于 79℃者,應按T 6753.5中規定的方法,用該標準所述的閉口杯儀器,GB/T 6753. 5應與 ISO 3679一起使用。
應做二次測量,試樣為兩個單獨的試樣。并報告閃點的平均值。
密度
應按ISO 2811中規定的方法。做二次測量并報告密度的平均值。
枯度
應用一種適當的儀器在((2310. 5)℃下測定粘度。如果用某一種旋轉型儀器,則該儀器應符合
2555(Brookfield型)或ISO 3219(在規定的剪切速率下工作類型)。如果用某一種流出型儀器,則
方法和流出杯應符合 GB/T 6753.4,
應做二次測量并報告粘度的平均值。
非揮發物含量
應按 ISO 3251中規定的方法。做二次測量并報告非揮發物含量的平均值。
稀釋能力
稀釋能力是以能夠添加于漆中直至觀察到混濁或分層時的溶劑量和/或稀釋劑量來表示。1 程序
應將((5。士1)mL的漆樣傾人約250 mL的玻璃量筒中,加人供需雙方協定的溶劑和/或稀釋劑,每
加((1。士。2) mL,直至觀察到混濁或分層。每次加人后,應攪拌玻璃量筒中的液體,以得到均勻的
液體,并靜置至少5 min,但不要超過 10 min,2 結果
測量一次,報告溶劑和/或稀釋劑的種類和添加后未出現混濁和分層的體積百分數。
漆在敞口容器中的穆定性
敞口容器中的穩定性是以漆在((50士2)0C貯存((96士1) h(4 d)后的粘度變化來表示。1 設備
如無其他規定,應使用下述設備:
— 直徑 7 cm-8 cm,高 9 cm-10 cm的玻璃瓶;
— 非強制空氣循環且換氣速率為每小時 6^10次的烘箱。
2 程序
應按5. 3在((23士。.5)℃下測定漆樣的粘度。然后在玻璃瓶中稱取(150士1) g的漆樣,并將其置人
((5。士2)℃的烘箱內。為補充溶劑揮發損耗,每 24 h應添加一定量的供需雙方協定的溶劑和/或稀
,并與漆攪拌均勻。當96 h后完成相同程序時,應按 5. 3在(23士0.5)℃下測定漆的粘度。
3 結果
測量一次,報告溶劑和/或稀釋劑的種類以及溫度暴露前后的粘度。
厚層千操和/或固化
厚層干燥和/或固化是以固化后試樣的上面、下面和內部的狀況來表示。
1 設備
應使用下述設備:
— 平整而光滑的方形鋁箱,厚。1 mm-0. 15 mm,邊長(95士1) mm;
— 由金屬或任何合適的固體材料制成的方形模子,高((25士1) mm,邊長(45士1) mm;
GB/T 1981.2-2003/IEC 60464-2:2001
— 烘箱,具有強制空氣循環且zui小新鮮空氣變化速率為每小時8次。這種烘箱的種類和結構應
與用于干燥和/或固化試樣的烘箱相同。
5.7.2 試樣
應采用適當的方法清洗鋁箔片,鋁箔片繞模子彎折成邊長約 45 mm的方形盒子。在盒子內稱量漆
樣(準確到。.19),漆樣質量為:
m=810p/X
式 中:
。— 試樣質量的數值,單位為克(9);
P---密度的數值,單位為克每立方厘米(g/cm');
X— 非揮發物的數值,以百分數表示(%)。
在供需雙方協定的溫度下干燥和/或固化一定的時間后,應去掉鋁箔。
注:在以上公式中用系數 810 cm'以保證去掉鋁箔后試樣的厚度約4 mmo
5.7.3 程序
應用試樣的上面、下面和內部的狀況來評定試樣,根據目測外觀和粘性的狀況用表 1、表 2和表 3
給出的符號來表示。粘性按 6.4.1判斷。
表 1 上面狀況
} 狀二 } 符號 }
5 1
-
別
表 2 下面狀況
狀 況 符 號
U l
-
U Z
表 3 內部 狀況
狀 況 符 號
ii. X
堅硬
12. X
硬如角、可機加工
13. X
皮革狀
14. X
橡膠狀
15. X
凝膠狀
I6. X
液體
試樣含有
— 無孔隙
— 不多于五個孔隙
— 多于五個孔 隙
對于內部狀況,應增加內部是否均勻的說明。
注:為了說明機械性能,可能需要用手指彎曲試樣或用小刀把試樣切開。
5.7.4 結果
應試驗二個試樣,并報告厚層干燥和/或固化的二個結果。
示例 :試樣上面光滑、下面不粘、內部硬如皮革且均勻,含有三個孔隙,其結果表示為 SI-Ul-I3. 2均勻。
5.8 漆對漆包線的作用
漆對漆包線的作用是以符合 GB/T 4074.4直的漆包線經浸漬漆后以漆包線漆膜的鉛筆硬度來
表示 。
應試 驗三根直的漆包線,并報告鉛筆硬度 的三個結果 。
6 千澡和/或固化后漆的試驗方法
干燥和/或固化后的材料是在底材上的漆膜。
6. 1 試樣
試樣數量和所要求的底材種類由具體的試驗方法以及單項材料規范規定,或由供需雙方協定 術
語“試驗試樣”指的是帶有干燥和/或固化后漆的底材,底材按試驗方法要求涂筱或浸漬。在下文中把
“試驗試樣”稱之為“試樣”。
如果要求鋼板和/或玻璃布作為底材,則這些材料應分別符合 6.1.1和 6. 1.2.
6.1.1 鋼板
除非另有規定,應使用符合 ISO 1514要求的鋼板,其厚度為(。125士0. 010) mm,長度為
(100士5) mm,寬度至少為80 mm,制備和清潔鋼板應按照ISO 1514推薦的方法進行,鋼板應按6.1.3
涂覆。
注 在 工S01514中,作為示例推薦鋼板、馬口鐵板、鋁板或玻璃板作為色漆和清漆的底材,過去曾推薦用銅板,然而,
普遍認為鋼板適用且方便于處理和使用。為了標準化,絕緣漆和(無溶劑)浸演樹脂所用的板的種類應相同
對于不飽和聚酷為基的浸演樹脂,銅可能會起抑制劑或促進劑的作用,因此應禁用銅板。
6.1.2 紡織玻璃布
除非另有規定,應使用符合 ISO 2113的平紋編織紡織玻璃布,其經紗和緯紗分別為((21士3)根紗,
每平方米質量為40 g至 60 g。玻璃布經紗和緯紗所使用的紗應是相同的,且應符合 ISO 2078規定的
EC5, EC6或 EC7型。
示例 1:EC5 5.5X2S150型(全稱為 EC5 5. 5240 X 25150的紗是由二根相同的紗合并(紋合)成的紗,這二根紗每米
加捻 150次,且它們是由符合ISO 2078的EC5 5.5240型單根連續纖維紗組成。這種型號的紗是由粗51'.的連續纖維
做成的,每米加捻 40次。單根紗的線密度是5.5tex, "El,代表“良好的電氣性能", ”代表“連續纖維”。字母“S"和“Z"
代表捻合的方向相反。"Tex”是 tex系統單根纖維紗的線密度(mg/m)的量度單位(見 ISO 1144),
示例 2: EC5 11型紗是一種符合ISO 2078的單根連續纖維紗。這種型號的紗是由粗 5 pm的連續纖維做成的.單
根紗的線密度為11tex.
玻璃布應通過熱處理,使原始浸潤劑少于 0.1%。玻璃布應由幾乎不含堿金屬的玻璃制成,其堿金
屬含量小于0.5%(Na2O+K2 000.5%)。將玻璃布裁成約 180 mm X280 mm的塊。
為了便于操作,應在每塊玻璃布的較短邊緣釘上紙板條(例如用符合GB/T 19264. 3 B. 2. 1型紙
板)。這些紙板條的尺寸約 250 mmX15 mmX0.7 mm。玻璃布應按 6.1.3浸漆和/或涂覆 ,干燥和/或
固化后應把塊裁成尺寸為(100士1) mmx (100士1) mm的試樣二個。
6.1.3 試樣制備
底材的浸漬和/或涂覆應按具體的試驗方法和單項材料規范規定,或由供需雙方協定。這包括浸漬
和/或涂覆的溫度和時間、滴干周期和固化條件(溫度和時間)或溫度一時間程序表以及熱處理和冷卻。
除非另有規定,應將底材以盡量慢的速度豎直浸人漆中,以防止氣泡附著在底材的表面。底材應在
漆 中至少保持 5 min,以不大于 2 mm/s的均勻速度從漆中取出。
然后試樣滴干 10 min至 15 min,按協定的程序表干燥和/或固化。應以豎直狀態滴干并干燥和/或
固化。為了干燥和/或固化,所使用的烘箱應是專門為干燥涂覆件和浸漬件而設計的,這種試件可能有
大的表面和相當大量的溶劑蒸發。在涂覆或浸漬過程中,應以相反的方向重復浸漬、滴干、干燥和/或
固化 。
如果漆膜的厚度小于規定值,則樣品要多次浸漬,每次浸漬時試樣浸人方向應與上次相反。如果漆
膜或試樣厚度超過規定值,則應按供方給出的說明書將漆稀釋。
注:增大試樣從漆中取出的速度則增加漆膜的厚度,降低速度則減小漆膜的厚度
6. 1.4 漆膜厚度
干燥和/或固化后的漆膜厚度應按 ISO 2808中規定的方法之一測定。鋼板上每面的漆膜厚度至少
應 0. 050 mm,但不超過0. 080 mm.
6.2 力學性能
6.2.1 彎曲試驗(圓柱芯軸)
應按 ISO 1519中規定的方法,采用 1型設備。應試驗二塊按 6.1.1制備的涂漆鋼板。按有關單項
材料規范的規定或供需雙方的協定,繞著一根芯軸彎曲后,應通過正常的目視檢查試樣是否開裂,試驗
結果以觀察到的開裂程度表示。應同時報告漆膜厚度和彎曲所用芯軸的直徑以及二個結果。
6.2.2 杯突試驗
應按 ISO 152。中規定的方法,應試驗二塊按 6.1.1制備的涂漆鋼板,試驗結果以開裂的程度和壓
痕深度表示。應同時報告漆膜厚度和二個結果
6.2.3 在室溫下的粘結強度
應按GB/T 11028中規定的方法A(扭紋線圈試驗)或方法B(螺旋線圈試驗)。應試驗五個試樣,
并報告試驗方法、用作底材的漆包線型號和五個結果的中值。
6.3 熱性能
6.3. 1 在高溫下的粘結強度
應按 GB/T 11028中規定的方法 A(扭絞線圈試驗)或方法 B(螺旋線圈試驗)。試驗溫度應按單項
材料規范規定或供需雙方協定。應試驗五個試樣,并報告試驗方法、用作底材的漆包線型號和五個結果
的中值 。
6.3.2 溫度指數
注:就溫度指數本身而言,它不是電氣絕緣材料一種典型的特性,它取決于所選擇的試驗和終點判斷標準。因此,
對于*相同的材料,溫度指數結果的變化可能高達80 K,
6.3.2. 1 試樣
對選用質量損失和/或擊穿電壓作為試驗判斷標準的場合,應使用按 6.1. 2制備的試樣。
6.3.2.2 程序
應按GB/T 11026中規定的方法。試驗和終點判斷標準應按單項材料規范規定或供需雙方協定。
應采用兩種試驗判斷標準,對每種試驗判斷標準應至少采用三個暴露溫度,兩個連續的暴露溫度之間的
差應不超過20 K。如果相關系數小于。. 95,則應在不同于原來選擇的溫度的某個暴露溫度下試驗一組
以上試 樣 。
注 1 , ISO 2578是根據IEC 60216(對應的國家標準為GB/T 11026)規定的原理。由于ISO 2578刪除T對設計和進
行溫度指數試驗及結果計算不需要的所有信息,因此,它成為實驗室實用的簡明版本.
對選擇質量損失作為試驗判斷標準的場合,每一暴露溫度應試驗三個試樣。對選擇擊穿電壓作為
試驗判斷標準的場合,在每一熱暴露周期后應試驗一個試樣。
注 2;熱暴露周期可以是 1,2,4,8,16和32周,這要決定于所選擇的暴露溫度下試樣達到終點的時間。因此,推薦
每一暴露溫度至少要提供四個試樣。
應按 6.5. 3試驗擊穿電壓,每個試樣允許做五至八次測量。
6.3.2.3 結果
對每一試驗判斷標準,應報告試樣制備的方法、試樣的型式和尺寸、每一試驗的試樣數目、暴露溫度
和結果以及所用的引用標準。結果應包含每一暴露溫度的失效時間、性能值與對數失效時間的關系圖、
耐熱圖紙上的耐熱圖(一級回歸線)、溫度指數和相關系數。
6.4 化學性能
6.4. 1 粘性
粘性是以一片濾紙或其一部分附著到干燥和/或固化后的漆膜表面的狀態來表示。
6.4.1.1 設 備
應使用下述設備:
— 質量為(500士10) g的圓柱形祛碼,其底部接觸面直徑為((20+0.5) mm
— 軟橡膠片,厚度為(5士0.5) mm,直徑為(20士0. 5) mm;
— 由漂白棉花制成的濾紙,質量為(92士9) g/ma,厚度為(205士30) tsm,標稱密度為。.45 g/cm'
和孔隙度為lls/300 mL,
6.4. 1.2 試樣
按 6.1.1制備的涂漆鋼板
6.4.1.3 程序
把一片濾紙置于試樣上,用軟橡膠片作為隔離層,把圓柱形祛碼施加于濾紙上 1 min。取下祛碼后
應按下列情況檢查判斷:
— 由于重力和/或輕微的振動,濾紙與試樣分離,這樣的試樣表面稱為不粘;
— 濾紙不因重力和輕微振動與試樣分離,而因觸及它而分離,濾紙纖維沒有粘附到試樣表面,這
樣的試樣表面稱為不粘;
— 濾紙粘附試樣,并且取下濾紙后,有相當數量的濾紙纖維留在試樣上,這樣的試樣表面稱為粘。
6.4. 1.4 結果
應試驗二塊涂漆鋼板并報告粘性的二個結果。
6.4.2 耐液體(包括水)性
應按 ISO 2812-1規定的方法 1中程序 A。除非另有規定,試驗液體溫度應是((23士2)0C,浸人時間
應是(168士1) h(7 d)。應試驗二塊按6.1.1制備的涂漆鋼板。應報告每塊鋼板的漆膜厚度、試驗液體
種類和二個結果。結果應包括任何外觀變化、起泡、粘性或其他變壞的現象。
6.4.3 耐溶劑蒸氣性
耐溶劑蒸氣性是以試樣暴露在溶劑蒸氣后的狀況來表示。
6.4.3. 1 設備
應使用下述設備:
— 玻璃容器,其尺寸約300 mm高X 300 mm寬X 500 mm長,并帶有磨面頂部邊緣以及一個足
夠尺寸的玻璃平板的蓋;
— 圓柱形玻璃皿,其高約40 mm,底面積約為上述玻璃容器底面積的三分之一;
— 將試樣懸掛在溶劑水平面上方的合適的裝置。
6.4.3.2 試驗溶荊
除非另有規定,試驗應使用下述溶劑:丙酮、二甲苯、正己烷、甲醇和二硫化碳。
6.4.3.3 試樣
按 6.1.1制備的涂漆鋼板。
6.4.3.4 程序
在圓柱形玻璃皿中加人水約至其高度的 1/2,把此玻璃皿置于玻璃容器的底部,在玻璃容器中加人
試驗溶劑至其高度為20 mm-25 mm,
用丙酮和甲醇作為試驗溶劑時,為避免顯著的等溫蒸發,圓柱形玻璃皿應加人比例為 1,1的水和
相應溶劑的混合物
試樣應垂直懸掛,其長邊與水平線平行,下邊緣在試驗溶劑液面上方約 150 mm處。然后用玻璃板
蓋上玻璃容器。在暴露期間,液體應不*蒸發,如有必要,應補充溶劑。試驗溶劑的溫度應是(23+
2)"C,暴露時間應是(168士1) h(7 d)。試樣從容器中取出后,應檢查試樣的任何外觀變化、對底材附著
力的下降、剝落、流掛、起泡、粘性或其他變壞的現象。
6.4.3.5 結果
每種試驗溶劑應試驗二個試樣,報告每塊涂漆鋼板的粘性、試驗溶劑種類和二個結果。結果應包括
任何外觀變化、對底材附著力的下降、剝落、流掛、起泡、粘性或其他變壞的現象。
6.4.4 耐易菌生長性
應按GB/T 2423.16中規定的方法。應試驗三塊按6.1.1制備的涂漆鋼板,并報告耐霉菌生長性
的三個結果。
6.5 電氣性能
6.5. 1 漫水對體積電阻率的影響
應按GBZT 1410中規定的方法。如果其不適用干被試材料,則可采用下述方法。
6.5.1.1 設備
應使用下述設備 :
— 任何商業上可得到的高阻計,準確度為士10%;
— 用作電壓電極(上電極)的金屬圓柱體,直徑至少為60 mm,具有能對試樣產生約0. 015 MPa
壓力的質量;
— 一塊導電橡膠圓片,其直徑與上電極相同,厚度為3 mm-5 mm,zui大電阻為 1 000 a,邵氏
(Shore) A硬度為 65-85;
— 直徑與上電極相同,高約70mm的金屬圓柱體(下電極)。
6.5.1.2 試樣
按 6.1.1制備的涂漆鋼板。
6.5,1,3 程序
試驗裝置應是把試樣置于兩金屬電極之間,用導電橡膠圓片作為接觸電極層。一個試驗布置的例
子如圖 1所示。調整直流電壓以提供 1 000 V/mm的電場強度。應試驗浸軟水前后的試樣電阻。除非
另有規定,水溫應是((23士2)`C,浸水時間應是(168士1) h(7 d)。在試樣從水中取出并用濾紙兩面吸干
以去除多余的水之后 ,立即安裝試驗裝置,電阻測量應在安裝試驗裝置后的(15士1) min內完成。在電
化(6015) s后記取讀數。
示例,上電極直徑為60 mm,體積電阻率按下式計算:
P二(2. 83 X R)/(d, +d2)
式中 :
P -體積電阻率的數值,單位為歐姆米(n,m);
R- 測得的電阻的數值,單位為歐姆(n);
d, - 鋼板上面漆膜厚度的數值,單位為毫米(mm);
d2- 鋼板下面漆膜厚度的數值,單位為毫米(mm).
對上電極直徑不是60 mm而是D時,用帶D[單位為毫米(mm)」的2. 83D2/3 600代替系數2,83.
6.5.1.4 結 果
應試驗三個試樣。應報告每塊鋼板兩面漆膜的厚度、二個電極的直徑、所用的試驗電壓以及浸水前
后三個結果的中值 ,并同時報告所采用的引用標準。結果包括體積電阻和體積電阻率.
6. 5. 2 介質損耗因數(tans)和相對介電常數(E, )
應按GB/T 1409中規定的方法,如果其不適用于被試材料,則可采用下述方法。
6.5.2.1 設備
可使用任何商業上可得到的電抗計,其準確度為士10%.
6.5,2卜2 試樣
按 6.1.1制備的涂漆鋼板。
6.5,2,3 程序
應使用涂漆板的金屬板作為下電極。上電極直徑至少應是40 mm,可不用保護電極包圍。上電極
與下電極中心相對,并距下電極邊緣至少 10 mm。上電極可通過涂刷導電分散物(例如石墨粉或銀
粉),或用油粘貼厚度不大于0. 005 mm的金屬箔,或其他任何等效合適的辦法來構成。
除非另有規定,試驗應在(23士2)℃進行 使用頻率為1kH:的正弦試驗電壓。連接試樣的方法應
按試驗裝置的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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