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已建立了以環保重點城市為主要節點、以地市級城市為骨干的全國大氣環境監測網絡,但公布的污染指數偏少,只有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缺乏光化學反應污染等其他新的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的監測數據,我國城市空氣質量信息發布亟待完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竺效1月21日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近年來,空氣污染成為困擾我國許多城市的zui主要環境問題之一。據*公布的數據,2009年南京的灰霾天氣達221天,上海達134天,重慶為133天。不良空氣質量對數以億計的城市居民生活,尤其是身體健康帶來影響。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工程師朱忠軍說,空氣污染對人體的潛在健康影響可分為短期急性及長期慢性影響。短期接觸通常是指暴露劑量為1小時至1日之間。慢性影響一般是指持續暴露在70年壽命期。相關污染指數信息的獲得,能幫助居民合理安排自己出行和戶外鍛煉等,盡可能避免或降低大氣污染對健康的公共風險。
竺效說,除監測和公布的污染指數偏少外,我國多數省市區,城市空氣常規監測點位仍然不足,環境空氣監測集中在城市地區,缺乏對城市中心地區、城市新建成區、城市周邊地區和廣大背景地區的多層次的監測,也未公布具體監測點的空氣質量信息;受以往條件制約,目前監測因子仍然局限在傳統的煤煙型污染范圍,缺乏對光化學反應污染和其他新的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的監測,缺乏對環境變化,如溫室氣體等的監測。
據國外研究表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臭氧、揮發性有機物、一氧化碳、鉛、汞、二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建議,我國應盡快開展可吸入顆粒物(PM2.5)指標的監測和信息發布;開展臭氧、一氧化碳、揮發性有機物的監測和發布;將鉛、汞等重金屬污染物納入監測和發布的對象。還應增加監測點數量,同時注意科學布點,尤其是當前機動車尾氣排放已成為城市空氣污染的重要來源,應在道路等新發污染源附近設置特殊監測點;公布具體監測指標的濃度值信息及具體監測點位的空氣質量信息;公布空氣污染物實時監測數據,將空氣質量信息結合地圖形式發布,并提供歷史數據;定期審修空氣質量標準機制、預警機制、促進公眾自我防護意識的機制等。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與公眾環境研究中心1月19日在北京聯合發布了30個中外城市空氣質量信息公開評價結果。評價顯示,我國城市均開展一定的空氣質量信息發布,但發布水平與發達國家城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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