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測試法用于風道式ERV和ERC的送風凈新風量和新風凈新風率的測試。試驗裝置中的風管和部件應密封,不應有測試使用的示蹤氣體滲出或吸收;應使用采樣格柵采集和傳輸測試位置的空氣,每個測試位置采樣點數量不應少于3個測點。
試驗用儀表應滿足以下要求。
試驗條件
1、直接測試法采用的示蹤氣體應為SF6和CO2。
2、測試期間應控制每個測試位置的示蹤氣體濃度波動范圍不超過在該位置測得的示蹤氣體濃度平均值的±5%。
3、測試采用的取樣系統不應稀釋取樣的示蹤氣體。
4、示蹤氣體發生裝置應滿足示蹤氣體發生濃度在1.5%~5.0%內可控。
5、應在被試ERV和ERC完成風量、風壓、功率試驗,性能滿足以下要求后,進行送風凈新風率試驗。
風量:送風量和排風量的實測值不應小于額定值的95%。
機外余壓:ERV的新風側和排風側的機外余壓實測值不應小于額定值的95%。
靜壓損失:ERC的新風側和排風側的靜壓損失實測值不應大于額定值的105%。
輸入功率:對于額定輸入功率不大于30W的機組,其輸入功率實測值不應大于額定值的120%;對于額定輸入功率大于30W的機組,其輸入功率實測值不應大于額定值的110%。
內部漏風率:送風量大于3000m3/h的ERV和ERC,其內部漏風率實測值不應大于10%,且不應大于“額定值+1%”。
外部漏風率:送風量大于3000m3/h的ERV和ERC,其外部漏風率實測值不應大于3%。
送風凈新風量:送風凈新風量實測值不應小于額定值的95%。
送風凈新風率:送風量不大于3000m3/h的ERV和ERC,其送風凈新風率實測值不應小于90%,且不應小于“額定值-1%”。
交換效率:交換效率實測值不應小于額定值的90%,且應滿足以下要求。
能效系數:能效系數實測值不應小于額定值的95%。
能量回收比:能量回收比實測值不應小于額定值的95%。
凝露、凝結水:ERV應無凝露外滴,凝結水應排除通暢。
試驗步驟
1、調整ERV的進,出口靜壓或ERC的風量達到要求值。
2、示蹤氣體注入室內混合艙。
3、分別在1(OA)、2(SA)、3(RA)位置處同時測量空氣樣品示蹤氣體濃度。
4、計算整理機組排氣傳輸比、送風凈新風率、送風凈新風量。
5、進行分級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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