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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內飾品中的揮發物質含量是影響汽車內部環境、行車視線的一個重要因素。在汽車內飾品的生產、功能改進等過程中,很可能會向其中引入小分子物質,而引入的這些物質具有揮發性,尤其是汽車內部溫度較高時,這些物質的揮發性更強。汽車內飾品中揮發出的小分子物質或漂浮在空氣中,污染汽車內部的空氣環境,被人吸入后危害人體健康,或凝結在汽車的車窗上,對行車視線產生不利影響,威脅行車安全。所以,如何測試汽車內飾件中的揮發物質含量是汽車行業普遍關心的問題。
汽車內飾件中的揮發物質含量用霧化性能表征,通過霧化試驗進行驗證,主要包括三種試驗方法,光澤度法、霧度法、稱重法,前兩者側重于評估揮發物質對行車視線的影響,后者則側重于測試試樣件中揮發物質的含量情況。目前,三種方法中,稱重法、光澤度法應用較廣。皮革材料的霧化試驗可參考標準QB/T 2728-2005《皮革物理和機械試驗霧化性能的測定》,試驗選用FT-F1霧化測試儀設備。
汽車座椅皮革霧化測試儀(FoggingTester霧化儀)可專業適用于汽車、飛行器等內飾材料,如汽車內飾塑料件、聚氨酯、紡織品、皮革、膠粘劑、非織造布、熱可塑性彈性體等材料在高溫下其揮發性成分蒸發情況的評價,亦可用于車前氙氣燈高溫霧化現象的測定。
該儀器的測試原理為:試驗是通過升高溫度加速汽車內飾件中小分子物質的揮發,以縮短揮發時間。試驗過程中,將試樣放置在起霧杯中,起霧杯上方放置鋁箔或玻璃板,將起霧杯放置在霧化測試儀的加熱槽中進行加熱,上方的鋁箔或玻璃板通過冷卻裝置進行冷卻。試樣中揮發出的氣體會在已冷卻降溫的鋁箔或玻璃板表面冷凝,通過測試冷凝前后玻璃板的光學性能或鋁箔的重量變化,得到試樣的霧化性能。
汽車皮革高溫霧化測試的試驗過程大致如下:
(1) 打開霧化試驗儀,設置溫度參數,使高溫槽的溫度控制在100℃。
(2) 從樣品表面裁取直徑為80 mm的試樣3片,在23±2℃的環境條件下,放入干燥器中干燥至少2天。
(3) 徹(分隔)底清洗起霧杯,并完(分隔)全干燥。
(4) 準確稱量鋁箔片的重量,并記錄。
(5) 將試樣分別放入3個起霧杯中,另取一起霧杯,加入10±0.1 g的標準物質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做對照試驗,在起霧杯頂部分別依次放置密封圈、已稱重的鋁箔片、玻璃片、濾紙。
(6) 將起霧杯放入已恒溫至100℃的霧化試驗儀高溫槽中,將冷卻盤放在濾紙上,冷卻水溫度為21℃。加熱16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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