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關于印發 《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明確未來三年中國大氣污染治理目標和路線圖。這是我國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大氣十條”)、《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之后發布的第三個“大氣十條”。(原文可在公司新聞查看)
目標指標
《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新十條”)要求,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以內;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PM2.5濃度分別下降20%、15%,長三角地區PM2.5濃度總體達標,北京市控制在每立方米32微克以內。
“新十條”強調:
加強機制建設,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
(二十五)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空氣質量未達標的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編制實施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明確達標路線圖及重點任務,并向社會公開。推進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2020年PM2.5濃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達標城市“十四五”期間實現達標;其他未達標城市明確“十四五”空氣質量改善階段目標。已達標城市鞏固改善空氣質量。
加強能力建設,嚴格執法監督
(二十八)提升大氣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基本實現縣城全覆蓋,加強數據聯網共享。完善沙塵調查監測體系,強化沙源區及沙塵路徑區氣象、空氣質量等監測網絡建設。
青島明德環保積極響應政策需求,自主研發生產的M2200型環境空氣質量連續監測系統,助力大氣環境監測監控。
采用國標方法的小型站,體積小,測得準,無需建設站房,幫助用戶進一步加密完善城市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大大提升空氣監測覆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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