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廢”是指廢氣、廢液和廢渣。實驗室對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要對其進行處理后才能排放。為保障實驗的順利進行,防止環境污染,以下是處理方法:
1、廢氣的處理方法
(1)實驗過程中會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需要在通風柜中進行,再通過排風設備把少量毒氣排出室內,被空氣稀釋。
(2)若是有大量有毒氣體產生的實驗應配備吸收或處理裝置,比如氮的氧化物、二氧化硫等酸性氣體用堿液吸收。可燃性有機廢液可于燃燒爐中通氧氣燃燒。
(3)放射性廢氣排放時應確保不污染周圍空氣,否則應做凈化處理。
2、廢液的處理方法
(1)各實驗室應配備儲存廢渣、廢液的儲存柜,實驗所產生的對環境有污染的廢渣和廢液應分類倒入專用儲存柜進行儲存。
(2)酸性、堿性廢液按其化學性質,分別進行中和后處理,使PH達到在6~9之間后排放。
(3)有機物廢液,集中后進行回收、轉化、燃燒等處理。
(4)盡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屬的化學試劑進行實驗。
(5)對于清洗實驗器具的廢水和其他廢水,應安裝實驗室廢水處理設備,廢水經處理達標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網。
3、廢渣處理方法
(1)實驗室廢渣應集中收集,再根據廢渣性質采用物理或化學方法來處理。未及時處理的廢渣應存放于專用儲存柜中,并貼上標簽。
(2)嚴禁將危險實驗廢棄物隨意排入下水道以及任何水源,嚴禁亂丟亂棄、堆放在走廊、過道以及其它公共區域,生活垃圾和實驗垃圾不得混放。
(3)各單位應對產生的危險實驗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妥善貯存,收集容器外加貼標簽,注明廢棄物品名等信息,并確保容器密閉可靠,不破碎,不泄漏。對未達到要求的廢棄物收儲點將不予接收和處置。
(4)對化學廢棄物應先進行減害性預處理或回收利用,采取措施減少化學廢棄物的體積、重量和危險程度,以此降低后續處理處置的負荷。化學廢棄物回收利用過程應達到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