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機械縮分方法
1.概述
機械縮分可對未經破碎的單個子樣、多個子樣或總樣進行,也可對破碎到粒度的試樣進行。縮分可采用定質量縮分或定比縮分方式。
縮分時,各次切割樣質量應均勻,為此,供人縮分器的煤流應均勻,切割器開口應固定,供料方式應使煤流的粒度離析減到zui小。
為限度地減小偏倚,縮分時,1次切割應在1切割間隔內隨機進行。對二和三縮分器,后qie割器的切割周期不應和前割器切割周期重合
對于定質量縮分,切割間隔應隨被縮分煤的質量成比例變化,以使縮分出的試樣質量對于定比縮分,切割間隔應固定,與被縮分煤的質量變化無關,以使縮分出的試樣質量與供料質量成正比。
縮分設備應滿足以下要求:
a)切割器開口尺寸至少應為被切割煤標稱粒度的3倍
b)有足夠的容量,能保留試樣或使其通過,試樣無損失或溢出;
c)不產生實質性偏倚,例如不會選擇性地收集(或棄去)顆粒煤或失去水分。應為全封閉式,以水分損失;
d)供料方式應使粒度離析達到zui小;
e)每一縮分階段供人設備的煤流應均勻。
縮分機械應通過精密度檢驗和偏倚試驗方可使用,由縮分機械得到的煤樣的進一步編分,應使用二分器。
在下列情況下,應按GB/T19494.3所述方法對縮分機械進行精密度檢驗和偏倚試驗:a)新設計生產時;
b)新設備使用前;
c)關鍵部件更換后;
d)懷疑精密度不夠或有偏倚時。
2.單個子樣的縮分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