纖維增強塑料高低溫力學性能試驗準則
GB/T 9979—1988 1988-08-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纖維增強塑料高低溫力學性能試驗準則
1 適用范圍
1.1 本標準主要是對單纖維增強塑料在高低溫(-150~200℃)下進行力學性能試驗的指導準則。
1.2 樹脂和其他增強塑料的高低溫力學性能試驗,可參照本標準進行。
1.3 如超出上述溫度范圍時,亦可參照本標準。
2 引用標準
本標準的制訂和實施是基于下列國家標準:
GB 1446 纖維增強塑料性能試驗方法總則
GB 3354 定向纖維增強塑料拉伸性能試驗方法
GB 3856 單向纖維增強塑料平板壓縮性能試驗方法
GB 3355 纖維增強塑料縱橫剪切試驗方法
GB 3356 單向纖維增強塑料彎曲性以有試驗方法
GB 3357 單向纖維增強塑料層間剪切強度試驗方法
3 試樣
3.1 試樣形狀及尺寸試樣形狀及尺寸按第2章有關標準。
3.2 試樣加工
試樣加工要求按GB 1446第1.1條。
3.3 加強片
3.3.1加強片及其膠接方法按GB 3354第1.2條。
3.3.2粘接加強片的膠粘劑,應選用韌性好、固化溫度低于板材成型溫度的耐溫結構膠粘劑,確保主式樣在高低溫試驗中加強片不脫落。
3.4 試樣數量
試樣數量按第2章有關標準。
4 試驗設備
4.1 試驗設備按GB 1446第5章。
4.2 試驗夾具參照第2章有關標準。
4.3 高低溫試驗箱應保證整個試樣處于均溫區,其控溫精度為±3℃。調溫介質應與試樣工
作段充分接觸。并對試驗結果無影響。
4.4 測溫元件盡量靠近試樣工作段表面。測溫精度為±2℃。
4.5 變形測量儀表應保證在高低溫下使用的度。變形測量誤差不超過±1%。
5 試驗步驟
5.1 試樣外觀檢查按GB 1446第2.1條。
5.2 試樣狀態調節按GB 1446第3章。
5.3 將試樣編號、劃線(勿損傷纖維)、并測量工作段內任意三點的寬度和厚度,取算術平
均值。測量精度按GB 1446第4章。
5.4 根據試驗項目要求,將裝好夾具有高低溫試驗箱調至試驗溫度。
5.5 安裝試樣,在試驗溫度下,保溫時間如下:碳纖維增強塑料為15min;玻璃纖維增強塑料為20min。
注:對超出第2章有關標準規定的試樣厚度及第1.1條規定的溫度范圍時,其保溫時間應
使試樣達到熱平衡為宜。
5.6 按第2章有關標準進行試驗。
5.7 在試驗過程中,注意高低溫下的防護及有關安全措施。
6 試驗結果
6.1 按第2章有關標準中的公式,計算每個試樣的性能值。
6.2 試驗結果按GB 1446第6章。
7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如下內容:
a.試驗項目名稱;
b.試樣來源、鋪層和纖維體積含量,材料的品種、規格及成型工藝條件;
c.試樣編號、尺寸、數量及質量情況;
d.試驗方法、試樣狀態調節、試驗溫度及保溫時間;
e.調溫介質;
f. 試驗設備和測量儀表型號、量程,加載速度;
g.每個試樣的性能值,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標準差和離散系數。必要時記錄每個試 樣的破壞狀況;
h.試驗人員、日期等。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全國纖維增強塑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航空工業部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局哈爾濱玻璃鋼研究所和 航天工業部七○三研究所共同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登高、王山根、劉湘斌、林國榮、楊蔭萍、金禹豐、張瑞珠、李鴻偉、童玲爾。 艾德生儀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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