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方法適用于碳酸鈣中質量分數>0.5%的105℃下揮發物的測定。
2原理
于105±5℃的干燥溫度條件下,計算物料干燥前后質量差與原物料的質量比,即為105℃下揮發物量。
3操作步驟
3.1稱樣
稱取約2g試樣,至0.0002g。
3.2空白試驗
隨同試料做空白實驗。
3.3干燥恒重
將試料置于已于105±5℃下恒重的稱量瓶中,移入恒溫干燥箱(上海和呈儀器生產)DHG-907內,在105+5℃下干燥至恒重。
4結果計算
按下式計算105℃下揮發物的含量,以質量分數表示:
式中: —105℃下揮發物的質量分數,%;
—干燥前稱量瓶和試料的質量,g;
—干燥后稱量瓶和試料的質量,g;
—試料的質量,g。
5允許差(引自GB/T 19281-2003)
兩個測定值之間的差值不大于0.04%。
6參考文獻
[1] GB/T 1928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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