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灌砂法容重儀的試驗步驟:
1、挖好試坑;
2、容砂瓶內注滿砂稱密度測定器和砂的總質量;
3、將砂密度測定器倒置(容砂瓶向上)于挖好的坑口上打開閥門,標準砂注入試坑,當標準砂注入坑時關閉閥門,稱密度測定器和余砂的總質量,并計算注滿試坑所用的標準砂的重量在注砂過程中不應震動。
試樣的密度應按下式計算:
Pn=mP
mS
mS
式中mS——注滿試坑所用標準砂的質量(g)
試樣的干密度,應該下式計算,并應**到0.01g/Cm3
mP= mP
1+w1
mS
S
灌砂法密度試驗的記錄,應包括工程編號、試坑尺寸、試樣粒徑、標準砂密度、密度測定器容積、盛土容器編號、挖出試樣質量含水量。
二、灌砂法容重儀適用范圍及所需工具:
本試驗方法用于現場測定原狀砂礫質土的密度。
灌砂法密度試驗所用的主要儀器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密度測定器:由容砂瓶,灌砂漏斗和底盤組成。灌砂漏斗高135mm,直徑φ165mm,容砂瓶容積為4L,容砂瓶與灌砂漏斗之間用螺紋連接,灌砂漏斗尾部有圓柱形閥門,孔徑為13mm,底盤承托灌砂漏斗和容砂瓶。
二、天平:稱量10Kg,感量10g,稱量500g,感量0.1g,標準砂密度的測定,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標準砂應洗潔凈、粒徑宜為0.25-0.50mm、密度宜為1.47-1.51g/C3
2、組裝容砂瓶與灌砂漏斗,螺紋連接處應旋緊,稱密度測定器的質量。
三、灌砂法容重儀操作使用:
將密度測定器豎立灌砂漏斗口向上,打開閥門,向容砂瓶內注水到水面高出閥門,關閥門。倒掉多余水,稱密度測定器和水的總質量,并測定水溫,將水的質量換算成體積,重復測定三次,三次測定值之間的差值不得大于3ml,取三次測定值的平均值。
將空的密度測定器豎立,關閥門,在灌砂漏斗中注滿標準砂,打開閥門將灌砂漏斗內的標準砂漏入容砂瓶,繼續向灌砂漏斗內注砂,當注滿容砂瓶時迅速關閉閥門,倒掉多余的砂,稱密度測定器和標準砂的總質量,試驗中應避免震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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