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可燃氣體探測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可燃氣體探測器(第6部分):測量人工煤氣的便攜式可燃氣探測器(GB 15322.6-2003)》為GB 15322的第6部分,在修訂過程中,編制組根據國家標準GB 15322—1994《可燃氣體探測器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多年的實施情況和我國的現狀,參考了EN 50054、EN 50055、EN 50056、EN 50057、EN 50058(1999年版)歐洲標準,制定了本部分的技術要求,并進行了相應的試驗、驗證工作。
前言
1范圍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定義
4分類
5技術要求
5.1性能
5.2主要部件性能
6試驗方法
6.1試驗綱要
6.2主要部件檢查試驗
6.3功能試驗
6.4電池性能試驗
6.5不通電貯存試驗
6.6報警動作值試驗
6.7方位試驗
6.8報警重復性試驗
6.9高速氣流試驗
6.10全量程指示偏差試驗
6.11響應時間試驗
6.12高濃度淹沒試驗
6.13輻射電磁場試驗
6.14靜電放電試驗
6.15高溫試驗
6.16低溫試驗
6.17恒定濕熱試驗
6.18振動試驗
6.19跌落試驗
7標志
7.1產品標志
7.2質量檢驗標志
8檢驗規則
8.1產品出廠檢驗
8.2型式檢驗
9使用說明書
附錄A(規范性附錄)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試驗設備
A.1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溫濕試驗箱
A.2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低溫試驗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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