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監督的一般原則
1.法定單位的名稱、符號和標志
它包括:是否正碗使用了單位名稱,倍數單位和分數單位詞頭,準確度是否以規定的形式標在合適位置,量的名稱和符號是否正確等.
2.檢查使用巾的計量器具
是否符合批準的型式,進口器具的法制審查,是否按法制文件進行檢定和校準,證書的有效性,檢定標志是否齊全,器具使用是否正確,環境影響是否符合要求;檢定人員素質是否合格等.
3.關于計量保證方面的檢查工作
校準和檢定用的標準器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被確認,測量結果的評價和測量方法是否符合規程要求;溯源性和校準鏈是否遵循有關規定等.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