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升概述:
容積升是按《建筑用砂》GB/T14684-2001和《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8645-2001標準測試建筑用砂、石和各種骨料松散體積密度的儀器,適用于化工、公路、水利、市政、建材、建筑、大專院校等,化驗室、實驗室。
技術(shù)規(guī)格:
容積升規(guī)格
有兩種分別是
(1-30升)1、2、3、5、7、10、15、20、30共計9件;
(1-50升)1、2、3、5、7、10、15、20、30、50L,共計10
件
主要技術(shù)指標:
1L內(nèi)徑108±0.3mm凈高109±0.5mm壁厚2±0.1mm
2L 152±0.3mm156mm±0.5mm2±0.1mm
3L 183±0.3mm153mm±0.5mm2±0.1mm
5L
185±0.4mm
186±0.7mm
2±0.1mm
10L 208±0.5mm249±1mm2±0.1mm
20L 294±0.5mm249±1mm3±0.2mm
30L 360±0.5mm249±1mm4±0.2mm
50L
295±2mm
550±10mm
4±0.2mm
性能特點:
鐵板,做工精細 。
容量筒校驗方法:
1、容量筒系用于按《建筑用砂》GB/T14684-2001和《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標準測試建筑用砂、石和各種骨料松散體積密度的儀器。
2、要求
除砂和輕細骨料的容量筒的容積為1L外,石和輕粗骨料的容量筒的容積隨骨料zui大料徑而定,計有5L、10L、20L、30L共四種,它們的公稱尺寸及允許誤差見表1.1。
校驗用標準器具
1、“數(shù)量”游標卡尺:量程400mm,分度值0.01mm;
2、 臺稱:量程10kg,分度值5g;
3、 磅稱:100kg,分度值50g。
校驗方法
1、用卡尺量取容量筒的內(nèi)徑和凈高。
2、容量筒容積的校正
石容量筒的校正——以20+5°C的飲用水裝滿重量為g1的容量筒,擦干筒外壁水分后稱重(g2),容量筒的容積:
V=(g2-g1)?C
式中 C——水的比容,設(shè)為1L/kg。
砂容量筒的校正——以20+5°C的飲用水裝滿重量為g'1的容量筒,用重量為g''1玻璃板緊貼筒口滑移,如有水泡,則向筒內(nèi)添水排除之,擦干筒外壁水分后稱重(g2),容量筒的容積:
g1=g'1+ 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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