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尼韋爾可燃氣體探測器的安裝要求霍尼韋爾可燃氣體探測器依據檢測氣體的密度及風向來確定探測器的安裝位置,但應避免將探測器安裝在空氣流動過大的地方。一般情況下,面積適中的室內空間,可依據保護半徑均勻布點,即探測器安裝在離釋放源距離7.5m以內或兩只探測器的水平距離在15m以內;面積過大或存在大量可通風部位的室內空間,應按室外情況布置探測器。探測器安裝在室外時,應布置在可燃氣體釋放源的全年zui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與釋放源的距離不宜大于15m;探測器布置在可燃氣體釋放源的全年zui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時,與釋放源的距離不宜大于5m。
霍尼韋爾可燃氣體探測器的安裝說明:
1、探測器是直接感受空氣中可燃氣體的關鍵部件,其安裝位置可否合理,將關系到整個監控系統可否正常發揚監控功用,使系統處于*的義務形狀。探測器為防爆電氣設備,應安裝在風險區(含有可燃氣體的運用現場)。
2、節制器為非防爆設備,應安放在非防爆場所的安全區內,如儀表室、節制室、消防室、值班室等,有專人值班的本地,易觀察、噪聲小的本地為好。
3、探測器和節制器經由三芯電纜的聯接構成可燃氣體監控系統。在風險場所電纜線需用金屬管或阻燃塑料管做外防護管,并選擇防火阻燃電纜。每臺節制器可節制1-8個探測器,它們之間的逐一對應關系在產品出廠前就曾經確定,安裝時應留心按照編號聯接。
霍尼韋爾可燃氣體探測器檢測比空氣重的氣體時,探測器安裝高度應距地面0.3~0.6m;檢測比空氣輕的氣體時,探測器安裝高度宜高出釋放源0.5~2m。霍尼韋爾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要求:探測器應根據GB3836.15-201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的第9條和第10條的相關要求進行安裝。
霍尼韋爾可燃氣體探測器的安裝距離規范
一、在一個密閉空間內,當任意兩點間的水平距離超過8m時,可設置兩個或多個可燃氣體探測器,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使用石油液化氣或比重大于0.75的混合氣時,可燃氣體報警器距釋放源中心的水平安裝距離不應大于3m,兩探測器安裝間隔不應大于6m,宜設置在墻角等空氣不流通的部位。
2、當使用天然氣、人工煤氣或比重小于0.75的混合氣時,可燃氣體探測器距釋放源中心的安裝距離不應大于4m,兩探測器安裝間隔不應大于8m,距通風口,窗戶應大于0.5m。當空間高度超過4m時,應設置集氣罩或分層設置探測器。集氣罩應設置在距釋放源上方4m左右的位置,集氣罩面積不得小于1㎡,探測器安裝在集氣罩內。當不設集氣罩時,可分上下兩層設置探測器,上層距頂板0.3m以內,下層距釋放源上方4m左右。
3、當密閉空間為狹長形狀,其橫截面積小于4㎡時,兩探測器安裝間距不應大于15m。
二、在一個較大的空間中,燃氣設施及燃氣用具只占一部分或呈條狀時,可對釋放源實施局部保護。燃氣輸配的儲備站、門站等露天、半露天場所,氣體報警器探頭宜布置在可燃氣體釋放源的全年zui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其與釋放源的距離不應大于15m。當探測器位于釋放源的zui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時,其與釋放源的距離不應大于5m。當燃氣輸配設施位于密閉或半密閉廠房內,每隔15m可設置探測器,且探測器距任一釋放源不應大于7.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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