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動試驗機廣泛適用于航空、航天、通訊、電子、汽車、家電、醫藥及食品包裝等行業實驗室及生產流水線上對產品試樣進行振動試驗。該類型設備用于發現早期故障,模擬產品在制造、組裝、運輸及使用過程中所遭受的正弦、隨機振動能力,以評定其結構的耐振性、可靠性和完好性。
振動試驗機在使用時應注意的幾個細節:
1.試件必須剛性地安裝在試驗臺面上,否則會產生諧振和波形失真,影響試件的試驗效果,試件在振動過程中,不要拆卸,一定要的話請先停機。
2.試驗夾具需正確使用并確保已經固定,以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設備破損。
3.使用中如果發生任何異?,F象,要立即停止試驗,避免損毀機器。
4.系統在運行中不能觸碰傳感器。
5.工作時,不要把磁性或不宜接觸磁性的物件(如手表等物)靠近振動發生機。
6.為了讓功率放大器模塊和臺體有充分的冷卻時間,必須在切斷信號以后,冷卻7至10分鐘后才可斷開功率放大器漏電斷路開關。
7.不能在關閉功放之前先關控制箱和微機電源,不然會所放物品和振動臺的沖擊造成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