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轉式振蕩器固體廢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固體廢物浸出毒性的浸出程序及其質量保證措施
本標準適用于固體廢物及其再利用產物、以及土壤樣品中有機物和無機物的浸出毒性
鑒別。含有非水溶性液體的樣品,不適用于本標準。
2術語和
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 浸出
leaching
可溶性的組分溶解后,從固相進入液相的過程。
2.2 浸出毒性leaching toxicity
固體廢物遇水浸瀝,浸出的有害物質遷移轉化,污染環境,這種危害特性稱為浸出毒性
2.3 初始液相 initial liquid phase
明顯存在液固兩相的樣品,在浸出步驟之前進行過濾所得到的液體。
3原理
本方法以硝酸/硫酸混合溶液為浸提劑,模擬廢物在不規范填埋處置、堆存、或經無害化處理后廢物的土地利用時,其中的有害組分在酸性降水的影響下,從廢物中浸出而進入環境的過程。
4.試劑
4.1、試劑水:使用符合待測物分析方法標準中所要求的純水。
4.2、濃硫酸:優級純。
4.3、濃硝酸:優級純。
4.4 、1%硝酸溶液。
4.5、浸提劑
4.5.1、浸提劑 1#:將質量比為 2:1 的濃硫酸和濃硝酸混合液加入到試劑水(1L 水約 2 滴混合液)中,使pH3.20±0.05。該浸提劑用于測定樣品中重金屬和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浸出毒性。
4.5.2、浸提劑 2#:試劑水,用于測定和揮發性有機物的浸出毒性。
5、儀器設備
5.1、振蕩設備:轉速為 30±2r/min 的翻轉式振蕩裝置。
5.2、提取容器
5.2.1、零頂空提取器(Zero-Headspace Extraction Vessel,以下簡稱 ZHE):500-600ml,用于樣品中揮發性物質浸出的裝置。
5.2.2提取瓶:2L 具旋蓋和內蓋的廣口瓶,用于浸出樣品中非揮發性和半揮發性物質。提取瓶應由不能浸出或吸收樣品所含成分的惰性材料制成。分析無機物時,可使用玻璃瓶或
聚乙烯(PE)瓶;分析有機物時,可使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PTFE)瓶。
5.3、過濾裝置
5.3.1、零頂空提取器(ZHE):分析樣品中的揮發性物質,采用 ZHE 進行過濾。
5.3.2、真空過濾器或正壓過濾器:容積≥1L。、
5.3.3、濾膜:玻纖濾膜或微孔濾膜,孔徑 0.6-0.8μm。
5.4、pH 計:在 25℃時,精度為±0.05pH。
5.5 ZHE 浸出液采集裝置:使用 ZHE 裝置時,采用玻璃、不銹鋼或 PTFE 制作的 500ml注射器采集初始液相或zui終的浸出液。
5.6 ZHE 浸提劑轉移裝置:可以使用任何不改變浸提劑性質的導入設備,包括蠕動泵、注射器、正壓過濾器或其它 ZHE 裝置。
5.7、實驗天平:精度為±0.01g。
5.8、燒杯或錐形瓶:玻璃,500ml。
5.9、表面皿:直徑可蓋住燒杯或錐形瓶。
5.10、篩:涂 Teflon 的篩網,孔徑 9.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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