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的基本原理
爆炸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
1、爆炸性物質:能與氧氣(空氣)反應的物質,包括氣體、液體和固體。(氣體:氫氣,乙炔,甲烷等;液體:酒精,汽油;固體:粉塵,纖維粉塵等。)2 、氧氣:空氣。3 、點燃源:包括明火、電氣火花、機械火花、靜電火花、高溫、化學反應、光能等。
為什么要防爆
易爆物質 : 很多生產場所都會產生某些可燃性物質。煤礦井下約有三分之二的場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質;化學工業中,約有 80% 以上的生產車間區域存在爆炸性物質。氧氣 : 空氣中的氧氣是無處不在的。點燃源 : 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各種磨擦的電火花 , 機械磨損火花、靜電火花、高溫等不可避免,尤其當儀表、電氣發生故障時。
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于爆炸極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
儀表防爆的原理
危險場所危險性劃分:
爆炸性物質 | 區域定義 | 中國標準 | 北美標準 |
氣體(CLASS Ⅰ) | 在正常情況下 ,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 0 區 | Div.1 |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 | 1 區 | ||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可能出現 , 僅僅在不正常情況下 , 偶爾或短時間出現的場所 | 2 區 | Div.2 | |
粉塵或纖維(CLASS Ⅱ/Ⅲ) | 在正常情況下 , 爆炸性粉塵或可燃纖維與空氣的混合物可能連續 , 短時間頻繁地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 10 區 | Div.1 |
在正常情況下 , 爆炸性粉塵或可燃纖維與空氣的混合物不能出現 , 僅僅在不正常情況下 , 偶爾或短時間出現的場所 | 11 區 | Div.2 |
防爆方法對危險場所的適用性:
序號 | 防爆型式 | 代號 | 國家標準 | 防爆措施 | 適用區域 |
1 | 隔爆型 | d | GB3836.2 | 隔離存在的點火源 | Zone1,Zone2 |
2 | 增安型 | e | GB3836.3 | 設法防止產生點火源 | Zone1,Zone2 |
3 | 本安型 | ia | GB3836.4 | 限制點火源的能量 | Zone0-2 |
本安型 | ib | GB3836.4 | 限制點火源的能量 | Zone1,Zone2 | |
4 | 正壓型 | p | GB3836.5 | 危險物質與點火源隔開 | Zone1,Zone2 |
5 | 充油型 | o | GB3836.6 | 危險物質與點火源隔開 | Zone1,Zone2 |
6 | 充砂型 | q | GB3836.7 | 危險物質與點火源隔開 | Zone1,Zone2 |
7 | 無火花型 | n | GB3836.8 | 設法防止產生點火源 | Zone2 |
8 | 澆封型 | m | GB3836.9 | 設法防止產生點火源 | Zone1,Zone2 |
9 | 氣密型 | h | GB3836.10 | 設法防止產生點火源 | Zone1,Zone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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