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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BSC 73/601 人癌胚抗原(CEA)(第一國際標準品)
1. 預期用途
世界衛生組織生物標準化專家委員會于 1976 年建立了NIBSC 73/601人癌胚抗原CEA 第一國際標準品,作為 CEA 的第一個國際參考制劑。
2. 注意
NIBSC 73/601人癌胚抗原CEA 第一國際標準品不適用于人類或動物。
該制劑含有人類來源的材料,并且最終產品或衍生它的源材料已經過測試,發現 HBsAg、抗 HIV 和 HCV RNA 呈陰性。與所有生物來源的材料一樣,這種制劑應被視為對健康有潛在危害。應根據您自己實驗室的安全程序使用和丟棄它。此類安全程序應包括佩戴防護手套和避免產生氣溶膠。打開安瓿或小瓶時應小心操作,以避免割傷。
3. 統一
每瓶NIBSC 73/601人癌胚抗原CEA 第一國際標準品100 國際單位。
4. 制備
生物材料原產國:英國。
每個安瓿中凍干材料(包括乳糖)的估計重量為 2.36 毫克。國際單位定義為 0.0236mg IRP 中所含的 CEA 活性。
5. 儲存
未開封的安瓿應儲存在 –20°C。
請注意:由于凍干材料的固有穩定性,NIBSC 可能會在環境溫度下運送這些材料。
6. 材料的使用
出于實用目的,每個NIBSC 73/601人癌胚抗原CEA 第一國際標準品包含 100 個單位的 CEA 活性。 凍干粉末不能被認為是均質的,因此不應嘗試稱出任何部分的凍干材料。 安瓿的內容物應在 0.5 毫升蒸餾水中復溶。 標準品應在室溫下*溶解。
7. 穩定性
NIBSC 遵循 WHO 關于其參考資料的政策。
世衛組織的政策是不為其國際參考材料失效日期。 在被撤銷或修改之前,它們在效力和狀態下仍然有效。
參考材料保存在 NIBSC 有保證的溫度控制存儲設施內。 參考材料應按照標簽上的指示存放在收貨時。 一旦重新配制、稀釋或分裝,用戶應根據自己的制備、儲存和使用方法確定材料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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