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的吸水率和飽和系數試驗方法
6.1 儀器設備
6. 1.1 鼓風干燥箱: 高溫度200℃。
6.1.2臺秤:分度值不應大于5g。
6.1.3蒸煮箱。
6.2試樣數量
試樣數量:吸水率試驗為5塊,飽和系數試驗為5塊(所取試樣盡可能用整塊試棒如需制取應為整塊試樣的1/2或1/4)。
6.3試驗步驟
6.3.1清理試樣表面,然后置于105℃±5℃鼓風干燥箱中干燥至恒質(在干燥過程中,前后兩次稱量相差不超過0. 2%,前后兩次稱量時間間隔為2 h),除去粉塵后,稱其干質量m0。
6.3.2將干燥試樣浸入水中24 h,水溫10℃~30℃。
6.3.3取出試樣,用濕毛巾拭去表面水分,立即稱量。稱量時試樣表面毛細孔滲出于秤盤中水的質量也應計入吸水質量中,所得質量為浸泡24 h的濕質量m24。
6.3.4將浸泡24 h后的濕試樣側立放入蒸煮箱的篦子板上,試樣間距不得小于10 mm,注入清水,箱內水面應高于試樣表面50 mm,加熱至沸騰,沸煮3h,飽和系數試驗沸煮5h,停止加熱冷卻至常溫。
6.3.5按12.3.3規定稱量沸煮3h的濕質量m3,飽和系數試驗稱量沸煮5h的濕質量ms。
6.4 結果計算與評定
6.4.1常溫水浸泡24 h試樣吸水率(W24)按式(5)計算。
………….(5)
式中:
W24 -常溫水浸泡24 h試樣吸水率,%;
m0-試樣干質量,單位為千克(kg);
m24 -試樣浸水24 h的濕質量,單位為千克(kg)。
6.4.2試樣沸煮3h吸水率(W3)按式(6)計算。
………….(6)
式中:
W3 -試樣沸煮3h吸水率,%;
m3 -試樣沸煮3h的濕質量,單位為千克(kg);
m0 -試樣干質量,單位為千克(kg)。
6.4.3每塊試樣的飽和系數(K)按式(7)計算。
………….(7)
式中:
K-試樣飽和系數;
m24-常溫水浸泡24 h試樣濕質量,單位為千克(kg);
m5-試樣干質量,單位為千克(kg);
m0-試樣沸煮5h的濕質量,單位為千克(kg)。
6.4.4吸水率以試樣的算術平均值表示;飽和系數以試樣的算術平均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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