纖維復合材料層間剪切強度測定方法
D.1 適用范圍
D.1.1本方法適用于測定以濕法鋪層、常溫固化成型的單向纖維織物復合材的層間剪切強度;也可用于測定疊合膠粘、常溫固化的多層預成型板的層間剪切強度。
D.1.2本方法測定的纖維復合材層間剪切強度可用于纖維材料與膠粘劑的適配性評定。
D.2試樣成型模具
D.2.1試樣成型模具的制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成型模具由一對尺寸為400mm×300mm×25mm光潔的鋼板組成,其中一塊作為壓板,另一塊作為織物鋪層的模板。在模具的上下各有一對長500mm的10號或12號槽鋼;在槽鋼端部鉆有D=18mm的螺孔,并配有4根用于擰緊施壓的直徑d=16的螺桿、螺帽及套在螺桿上的壓力彈簧,作為纖維織物粘合成試樣時的施壓工具;
2成型模具的鋼板,應經刨平后在銑床上銑平,其加工面的表面光潔度應為6.3;
3成型模具尚應配有2塊長300mm、寬20mm、厚4mm的鋼墊板,用于控制織物鋪層經加壓后應達到的標準厚度。
D.2.2輔助工具及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
1可測力的活動扳手4把;
2厚0.1mm、平面尺寸為500mm×400mm的聚酯薄膜若干張;
3專用滾筒一支;
4刮板若干個。
D.3試樣制備
D.3.1備料應符合下列規定:
1受檢的纖維織物應按抽樣規則取得;并應裁成300mm×200mm的大小。其片數:對200g/m2的碳纖維織物,一次成型應為14片;對300g/m2的碳纖維織物,一次成型應為10片;對玻璃纖維或芳綸纖維織物,以及其他單位面積質量的碳纖維織物,應經試制確定其所需的片數。受檢的纖維織物,應展平放置,不得折疊;其表面不應有起毛、斷絲、油污、粉塵和皺褶;
2 受檢的預成型板應按抽樣規則取得;并截成長300mm的片材3片,但不得使用板端50mm長度內的材料做試樣。受檢的板材,應平直,無劃痕,纖維排列應均勻,無污染;
3受檢的膠粘劑,應按抽樣規則取得;并應按一次成型需用量由專業人員配制;用剩的膠液不得繼續使用。配制及使用膠液的工藝要求應符合該膠粘劑使用說明書的規定。
D.3.2試樣制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1纖維織物復合材試樣的制備應符合下列要求:
1)濕法鋪層工序:應在室溫條件下,安裝好鋼模板,經清理潔凈后,將聚酯薄膜鋪在其板面上,鋪時應充分展平,不得有皺褶和破裂口。在薄膜上用刮板均勻涂布膠液,隨即進行鋪層(即敷上一層纖維織物);鋪層時,應用刮板和滾筒刮平、壓實,使膠液充分浸漬織物,使纖維順直、方向一致;然后再涂膠、再鋪層,逐層重復上述操作,直至全部鋪完,并在最上層纖維織物面上鋪放一張聚酯薄膜。
2)施壓成型工序:應在頂層鋪放聚酯薄膜后,即可安裝鋼壓板,準備進入施壓成型工序。施壓成型全過程也應在室溫條件下進行。此時,應先在鋼模板長度方向兩端置放本附錄D.2.1第3款規定的鋼墊板,以控制層積厚度。在安裝好鋼壓板、槽鋼和螺桿,并經檢查無誤后,即可擰緊螺桿進行施壓,使層積厚度下降,直至鋼壓板觸及兩端鋼墊板為止,并應在施壓狀態下靜置24h。
3)養護工序:試樣從成型模具中取出后,應繼續養護144h,養護溫度應控制在23±2℃。嚴禁采用人工高溫的養護方法。在養護期間不得擾動或進行任何機械加工,也不得受到日曬、雨淋或受潮。
2預成型板試樣的制備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采用3塊條形板膠粘疊合而成的試樣;
2)制備時,可利用上述成型模具進行涂膠、粘貼、加壓(不加墊板)和養護;
3)加壓和養護時間應符合本條第1款第(3)項的規定。
D.4試件制作
D.4.1試件應從試樣中部切取;最外一個試件距試樣邊緣不應小于30mm,加工試件宜用金剛石車刀,且宜在用水潤滑后進行鋸、刨或磨光等作業。試件邊緣應光滑、平整、相互平行。試件加工人員應戴防塵眼鏡、應著防護衣帽及;嚴防粉塵粘附皮膚。
D.4.2一般情況下,應取試件長度l=30mm±1mm;寬度b=6.0mm±0.5mm;對纖維織物制成的試件,其厚度按模壓確定,即h=4mm±0.2mm;對預成型板粘合成的試樣,其厚度若大于4mm,允許在機床上單面細加工到4mm(圖D.4.2)。每組試件數量不應少于5個;若需確定試驗結果的標準差,每組試件數量不應少于15個;仲裁試驗的試件數量應加倍。
D.4.2試件形狀及尺寸符號
l-試件長度;h-試件高度;b-試件寬度
D.5試驗條件
D.5.1試件狀態調節、試驗設備及試驗的標準環境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纖維增強塑料性能試驗方法總則》GB 1446的規定。
D.5.2試驗裝置(圖D.5.2)的加載壓頭及支座與試件的抵承面應為圓柱曲面;加載壓頭及支座應采用45號鋼制作,其表面應光滑,無凹陷及疤痕等缺陷。加載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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