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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比電壓 | 3×220/380V,3×380VV | 產地類別 | 國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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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電流 | 3×1(6)A, 3×10(80)AA | 類型 | 電子式電能儀表 |
頻率 | 45~65HzHz | 顯示方式 | 液晶顯示 |
應用領域 | 化工,地礦,能源,交通,電氣 | 裝箱數 | 1 |
準確度等級 | 0.5S | 最大電流 | 80A |
ADL400/FC 階梯式復費率電能表是一種具有測量、顯示、數字通訊和輸入、輸出等 功能的多功能電測表,能對電網中的三相電流、電流平衡度、三相電壓、電壓 平衡度、有功功率、無功功率、視在功率、功率因數、頻率以及功率需量測 量等多個電參數進行測量;帶標準時鐘,4種費率8個時段分時計費功能和具有電 壓電流3-31次諧波測量,配備1路電能脈沖輸出和1路RS485通訊。
測量功能:能測量全電力參數包括電壓 U、電流 I、有功功率 P、無功功率 Q、視在功率 S、功率 因數 PF、頻率、31 次分次諧波及總諧波含量。其中電壓 U 保留 1 位小數,頻率 F 保留 2 位 小數,電流 I 保留 2 位小數,功率 P 保留 3 位小數。
如:U = 220.1V,F = 49.98Hz, I = 1.99A,P = 0.439kW
計量功能:能計量當前組合有功電能,正向有功電能,反向有功電能,正向無功電能,反向無功電能。
分時功能:兩套時段表,一年可以分為 4 個時區,每套時段表可設 14 個日時段,4 個費率(F1、F2、 F3、F4 即尖峰平谷) 。
需量功能能測量:4 種極值需量即正向有功、反向有功、感性無功、容性無功極值需量以及極值需量發生的時間。
歷史數據統計功能:能統計上 48 月的歷史電能(各費率電能)和上 90 日的歷史電能(各費率電能)。
注:直接接入的接線力矩應該在 3-4N·m,經互感器接入的接線力矩應該在 1.5-2N·m。
階梯式復費率電能表,儀表 RS485 通信接口支持 MODBUS-RTU 通信協議,通信口波特率可在 1200bps、2400 bps、4800 bps、9600bps 和 19200 bps 之間設置,校驗位為無校驗。 儀表的 RS485 通信口要求使用屏蔽雙絞線連接,布線時要考慮整個網絡的布局:如通 信線纜的長度、走向、上位機的位置、網絡末端的匹配電阻、通信轉換器、網絡可擴展性、 網絡覆蓋范圍、環境的電磁干擾情況等因素,都要綜合考慮。
注:
1、 在布線工程上要嚴格按要求施工;
2、 對于暫時不需要通信的儀表都要將他們連接到 RS-485 網絡上,以便于診斷和測試;
3、 進行 RS-485 電纜連接時,盡量使用雙色雙絞線,所有的 485 通信口“A"端接同 一種顏色,“B"端接另一種顏色。
4、 RS-485 總線(從上位機通信口開始到任一被連接的儀表終端通信口)長不超過 1200 米。
儀表支持 MODBUS-RTU 協議,DL/T645-2007 規約,DL/T645-1997 規約,DL/T698.45-2017 協議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09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精神,為充分發揮分時電價信號作用,更好引導用戶削峰填谷,促進新能源消納,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現就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分時電價用戶價格機制
(一)峰谷時段劃分
1、一般工商業及其他兩部制、大工業兩部制用電
(1)夏季(7、8、9月)
高峰時段:8:00-15:00、18:00-21:00
平時段:6:00-8:00、15:00-18:00、21:00-22:00
低谷時段:22:00-次日6:00
其中,7月、8月12:00-14:00 為尖峰時段
(2)其他月份
高峰時段:8:00-11:00、18:00-21:00
平時段:6:00-8:00、11:00-18:00、21:00-22:00
低谷時段:22:00-次日6:00
其中,冬季(1月、12月)19:00-21:00為尖峰時段
2、一般工商業及其他單一制用電
高峰時段:6:00-22:00
低谷時段:22:00-次日6:00
(二)峰谷比價水平
1、一般工商業及其他兩部制、大工業兩部制用電
夏季(7、8、9月)和冬季(1、12月)高峰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浮80%,低谷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下浮60%,尖峰時段電價在高峰電價的基礎上上浮25%。
其他月份高峰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浮60%,低谷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下浮50%。
2、一般工商業及其他單一制用電
夏季(7、8、9月)和冬季(1、12月)高峰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0%,低谷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下浮45%。
其他月份高峰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浮17%,低谷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下浮45%。
3、夏季季節性價差不再執行
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大工業用電夏季季節性價差不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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