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落計數中的注意事項
閱讀:1844 發布時間:2022-5-25
1、到達規定培養時間,應立即計數。如果不能立即計數,應將平板放置于0-4℃,但不得超過24h。
2、計數時應選取菌落數在30-300 CFU之間的平板,若有二個稀釋度均在30-300 CFU之間時,按國家標準方法要求應以二者比值決定,比值小于或等于2取平均數,比值大于2則其較小數字(有的規定不考慮其比值大小,均以平均數報告)。
3、若所有稀釋度均不在計數區間。如均大于300 CFU,則取最高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報告之。如均小于30 CFU,則以最低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乘稀釋倍數報告之。如菌落數有的大于300 CFU,有的又小于30 CFU,但均不在30-300 CFU之間,則應以最接近300 CFU或30 CFU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報告之。如所有稀釋度均無菌落生長,則應按小于1乘以最低稀釋倍數報告之。有的規定對上述幾種情況計算出的菌落數按估算值報告。
4、不同稀釋度的菌落數應與稀釋倍數成反比(同一稀釋度的二個平板的菌落數應基本接近),即稀釋倍數愈高菌落數愈少,稀釋倍數愈低菌落數愈多。如出現逆反現象,則應視為檢驗中的差錯(有的食品有時可能出現逆反現象,如酸性飲料等),不應作為檢樣計數報告的依據。
5、當平板上有鏈狀菌落生長時,如呈鏈狀生長的菌落之間無任何明顯界限,則應作為一個菌落計,如存在有幾條不同來源的鏈,則每條鏈均應按一個菌落計算,不要把鏈上生長的每一個菌落分開計數。如有片狀菌落生長,該平板一般不宜采用,如片狀菌落不到平板一半,而另一半又分布均勻,則可以半個平板的菌落數乘2代表全平板的菌落數。
6、當計數平板內的菌落數過多(即所有稀釋度均大于300 CFU時),但分布很均勻,可取平板的一半或1/4計數。再乘以相應稀釋倍數作為該平板的菌落數。
7、菌落數的報告,按國家標準方法規定菌落數在1-100時,按實有數字報告,如大于100時,則報告前面兩位有效數字,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計算。固體檢樣以克(g)為單位報告,液體檢樣以毫升(ml)為單位報告,表面涂擦則以平方厘米(cm2)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