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工程揚塵(噪聲)監測系統 技術導則(試行)
一、總則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大氣污染防治有關工作部署要求,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規范全省建筑工程揚塵監測系統建設,實現信息資源的整合與共享,根據《四川省建筑工程揚塵污染防治技術導則(試行)》要求,制定本導則。
本導則適用于各市(州)建筑工程揚塵監測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揚塵監測系統”)的規劃、設計、實施、驗收和管理。
揚塵監測系統的規劃、設計、實施、驗收和管理,除應符合本導則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基本規定
(一)建設模式
市(州)統一建設覆蓋本行政區域建筑工程的揚塵監測系統,并實現與省級系統的數據實時聯網。縣(市、區)原則上不再單獨建設系統。
(二)網絡要求
1.省、市(州)平臺通過電子政務外網實現聯網,建筑工程揚塵系統可通過互聯網實現聯網。
2.網絡帶寬應滿足系統運行基本需要,并保留一定的余量供擴展使用(用于傳輸業務數據的網絡帶寬一般不低于10M,用于傳輸揚塵監控數據的網絡帶寬一般不低于100M)。
3.應建立完善網絡運維管理制度和網絡安全體系。
(三)安全要求
1.應用系統應達到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二級要求。
2.應用系統應具備授權訪問控制功能,能夠針對不同的角色授予不同的管理權限和操作權限;應用系統應提供日志功能,能對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使用行為進行記錄。
3.數據庫管理系統應設置復雜口令,防止非信任用戶直接對數據庫進行操作。
4.內部局域網應能防止來自外部的攻擊行為,防止內部非授權用戶對應用服務器、數據庫服務器的入侵行為。
5.服務器操作系統、用戶終端應具有網絡病毒的防護措施。
(四)引用標準
《四川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務平臺數據接口標準》
《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工程項目數據標準》
(五)數據共享要求
數據共享應符合省、市(州)雙向共享數據的要求,建設相關接口,市級系統應通過接口向省級系統推送本級系統建筑工程揚塵監控數據。
(六)數據傳輸要求
揚塵監測實時數據應于獲取監測值后的30分鐘內通過接口向省級系統推送。
三、數據中心建設
(一)地理空間數據庫
地理空間數據庫主要為揚塵監測系統提供便捷化、可視化的地理信息服務。地理空間數據應包括地理空間框架數據和地理編碼數據。地理空間數據應完整覆蓋系統的監管范圍。
為避免資源重復建設,地理空間數據庫可共享當地相關部門已形成的信息資源。
1.地理空間框架數據
地理空間框架數據包括基礎地形、興趣點等,可結合實際情況選用互聯網地圖或政府專業機構提供的底圖,比例尺不低于1:2000。
地理空間框架數據的內容和組織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城市地理空間框架數據標準》(CJJ103)和《城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技術標準》(CJJ/T100-2017)的規定。
2.地理編碼數據
地理編碼數據庫以點、線、面方式表現城市地理實體。通過地理編碼實現地址空間的相對定位,提高空間信息的可讀性,在各種空間范圍行政區內達到信息的整合。
(二)基礎數據庫
1.項目數據庫
項目數據庫引用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的實名制管理的項目信息作為揚塵(噪聲)監測的基礎項目數據庫。
2.揚塵設備數據庫
揚塵設備數據庫用于記錄揚塵設備的基本信息,包括:設備名稱、設備ID、設備狀態、設備型號、生產廠商、SN、SIM等。
(三)業務運行數據庫
1.揚塵監測數據庫
項目監管數據庫用于記錄項目名稱、設備ID、溫度、濕度、風速、風向、噪聲、PM2.5、PM10等。
2.現場抓拍數據庫
工地現場抓拍數據庫用于存儲揚塵超標自動抓拍圖片、定時抓拍圖片、手動抓拍圖片以及抓拍時間。
3.揚塵超標報警數據庫
揚塵超標報警數據庫用于記錄項目名稱、設備ID、報警類型、揚塵超標值。
(四)統計數據庫
用于存儲統計數據快照,提高系統統計效率。
四、應用系統建設
應用系統建設應滿足Web端監管、現場移動監管以及綜合大屏監控三種方式。
(一)基礎數據管理子系統
1.項目基本信息管理
對項目基本信息進行查看。
2.揚塵設備基本信息管理
對項目揚塵設備基本信息進行登記。
(二)項目監管子系統
1.揚塵監測數據查詢
系統能夠實現查詢功能,查詢工地揚塵監測數據。
2.揚塵超標數據查詢
系統能夠實現查詢功能,查詢工地揚塵超標數據。
(三)任務管理子系統
1.任務派發
監測指標超限報警或異常報警后,自動生成報警任務;同時支持主動新增常規任務,實現任務的派發。
2.任務處理
對接收到任務的相關人員針對分派的任務進行反饋處理。
3.任務審核
分派任務反饋處理后提交至審核人員處實現任務審核,支持進行任務確認或駁回。
4.任務監控
系統能夠實現任務監控功能,查詢任務處理狀態。
5.查詢統計
對任務派發數據形成綜合查詢統計,實現按屬地、報警事件類型、任務類型、派發時間、完成期限、任務處理狀態等條件進行分類篩選查詢,查詢結果實現電子表格導出。
(四)視頻監控子系統
應支持揚塵監測設備對接、聯動,將揚塵實時監測數據疊加至視頻監控畫面動態顯示;實現揚塵超標自動抓拍、定時抓拍、手動抓拍等功能。
(五)數據傳輸子系統
揚塵監測設備應具有設備編號,實現揚塵監測設備監測數據的傳輸。
(六)數據共享交換子系統
實現市級系統與省級系統、其他部門相關業務系統的數據共享交換。
(七)揚塵設備技術要求
1.具備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粉(揚)塵制造計量器具形式批準證書(CPA)。
2.具備由省級以上的具有計量認證(CMA)資質的法定計量技術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或檢定證書、校準證收書報告,報告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測定原理:光散射式(泵吸式激光散射法);
(2)每分鐘測試1次PM2.5、PM10、TSP質量濃度值;
(3)測量范圍:(0.001~10)mg/m3。
3.具備加熱除濕裝置,保證采樣氣體的標準性。
4.整機具備防水和防雷功能。
5.設備具備溫度、濕度、風速、風向、噪聲、PM2.5、PM10實時值采集功能;設備能上報溫度、濕度、鳳速、風向、大氣壓、噪聲、PM2.5、PM10 的實時值、分鐘平均值、20分鐘平均值、小時平均值、晝平均值、夜平均值、天平均值、月平均值、年平均值。
6.具備較大的數據本地存儲功能:能在設備內存儲30天以上的所有采樣數據可通過優盤導出數據。
7.具備LED顯示屏,能實時顯示當前檢測到溫度、濕度、風速、風向、噪聲、PM2.5、PM10實時值,亮度應能保證戶外顯示要求。
(八)視頻設備技術要求
1.宜采用攝高清高速360°網絡球機(有密封防水機殼,機內有自動降溫裝置)支持遠程3D放大、旋轉、回放功能。
2.視頻輸出支持1080P,紅外距離不小于150米。
3.支持采用H.265、H.264視頻編碼標準,支持Ehoem、hls。
4.應與揚塵監測設備對接、聯動,將揚塵實時監測數據疊加至視頻監控畫面動態顯示。
5.應與揚塵監測數據聯動,實現揚塵超標自動抓拍、定時抓拍、手動抓拍等功能;抓拍的超標圖片能實時保存至服務器,且所有抓拍的圖片上均須有時間、實時揚塵值等信息。
6.具備較大的數據本地存儲功能,能在設備內部存儲10天以上的實時視頻、超標圖片等圖像文件可現場通過優盤導出。
五、信息安全
(一)一般規定
建筑工程揚塵(噪聲)監測系統應符合《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 保護等級劃分準則》GB17859、《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GB/T 20271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通用安全技術要求》和《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 22239等標準以及相關國家政策規定。
(二)身份認證和數據安全
建筑工程揚塵(噪聲)監測系統采用短信、靜態密碼、指紋、安全令牌或數字證書等方式,進行雙向因素身份認證及報文加密。數據交換時需采用數據加密算法進行報文加密。嚴禁非授權用戶操作信息系統。
(三)系統交互
建筑工程揚塵(噪聲)監測系統和其它系統之間應采用應用節點認證,避免非法系統接入。
建筑工程揚塵(噪聲)監測系統應通過互聯網進行交互,通訊報文應加密,并記錄通信日志。
(四)主機與數據庫
建筑工程揚塵(噪聲)監測系統應采取防火墻、數據庫用戶權限等安全隔離技術手段保證數據安全。嚴禁第三方系統直接連接數據庫,第三方系統應采用中間交換庫與建筑工程揚塵(噪聲)監測系統數據庫進行數據交換和共享。
(五)安全審計
建筑工程揚塵(噪聲)監測系統應具備審計功能,對平臺日志進行審計。審計記錄宜包括事件發生時間、相關操作人員、事件類型、事件成果標志等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