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離強度系指粘合在一起的材料,從接觸面進行單位寬度剝離時所需要的最大力。反映了材料的粘合強度。
剝離強度也可理解為將規定寬度的試樣,在一定速度下,進行T型剝離,測定所得的復合層與基材的平均剝離力。今天我們講的方法適用于塑料復合在塑料或其它基材(如鋁箔、紙等)上的各種軟質、 硬質復合塑料材料剝離強度的測定。適用于食品包裝廠、藥廠、薄膜生產廠等復合塑料玻璃強度的檢測。
剝離試驗機BLJ-80N
儀器裝置:可使用剝離試驗機BLJ-80N。儀器的示值誤差應在實際值的±1%以內。
試驗環境:試樣應在23℃±2℃、50%±5%相對濕度的環境中放置4小時以上,并在此條件下進行試驗。
試樣制備:
1、取試樣適量,將試樣寬度方向兩端除去50mm,均勻截取縱、橫向寬度為15.0 mm±0.1mm,長度為200mm的試樣各5條。復合方向為縱向。
2、沿試樣長度方向一端將復合層與基材預先剝開 50mm,被剝開部分不得有明顯損傷。若試樣不易剝開,可將試樣一端約20mm浸入適當的溶劑(常用醋酸乙酯、丙酮)中處理,待溶劑*揮發后,再進行剝離強度的試驗。
3、若復合層經上述方法的處理,仍不能與基材分離,則試驗不可進行,判定為不能剝離。
測定法:將試樣剝開部分的兩端分別夾在試驗機上下夾具中,使試樣剝開部分的縱軸與上、下夾具中心連線重合,并松緊適宜。試驗時,未剝開部分與拉伸方向呈 T 型,見圖 1, 試驗速度為 300mm/min±30mm/min,記錄試樣剝離過程中的剝離力曲線。
1.上夾具; 2.下夾具; 3.試樣剝開部分;4.未剝離試樣
結果判定:
參照圖2三種典型曲線采取其中相近的一種取值方法,算出每個試樣平均剝離強度。每組試樣分別計算其縱、橫向剝離強度算術平均值為試驗結果,取兩位有效數字, 單位以 N/15mm 表示。
若復合層不能剝離或復合層斷裂時,其剝離強度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