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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類別 | 國產 | 價格區間 | 10萬-3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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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領域 | 醫療衛生,文體,石油,能源,紡織皮革 |
焦爐出爐氨逃逸在線監測分析儀
一、產品概述(脫硝激光氨逃逸在線監測系統(高溫抽取激光))
加強重點行業VOCs排放監測工作。選取有組織排放集中、條件具備的重點監控企業作為試點,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排放量大、排放點位分散的企業,廠界安裝VOCs環境監測設施。排放集中的工業園區和產業聚集區,安裝VOCs環境監測設施。達標驗收監測工作可在市級環保部門安排指導下,由企業委托有檢測資質的機構(包括社會檢測機構)自行開展,出具的檢測報告可作為判定污染源排放是否達標的依據。自2017年1月1日起,對VOCs排放企業開展定期監督性監測;其他企業每一年進行一次監督性監測。監測結構及在線監測數據可作為環境違法處罰、排污費征收、排污許可證發放等環境管理的重要依據。
(四)創建治理示范工程。
在VOCs排放集中的工業園區、產業聚集區和先行先試重點企業,通過自主申報(排放企業或工業園區、產業聚集區行政主管部門為申報主體)和專家論證,選取行業代表性強、治理預期成績好、可復制推廣的項目,開展示范工程建設,并在資金、政策等方面給予支持,激發企業治污積極性。同時,積極扶持一批技術實力雄厚、技術研發及成果轉化能力較強的環保企業,帶動全省VOCs治理身日實施和相關行業健康發展。
四、時間進度
(一)摸底排查階段(5月15日-6月15日)。
各地組織開展轄區內重點行業VOCs排放摸底排查、企業建檔與信息核對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將“重點行業VOCs污染源摸底調查統計表”和“重點行業VOCs污染治理臺賬”通過平臺上報省環保廳審核。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16日-12月31日)。
1.下達任務(6月16日-6月30日)。由省環保廳公布重點監控企業名單,下達重點行業達標治理計劃及治理項目清單。
2.集中治理(7月1日-10月31日)。各地督促轄區內VOCs排放企業開展達標治理。選作試點的重點監控企業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VOCs排放量大、排放點位分散的企業和排放集中的工業園區、產業聚集區,安裝VOCs環境監測設施。清理和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落后產能。未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遲可延長至12月底前。各地環保部門及時掌握和監督治理工程完成進展情況,組織轄區內VOCs排放企業填報并每月更新治理臺賬,于次月5日前通過平臺上報省環保廳。
3.達標驗收(11月1日-12月31日)。市、縣(市、區)兩級環保部門組織對完成治理工程并提交申請的企業開展排放監測和達標驗收。市級環保部門將重點監控企業達標驗收材料通過平臺上報省環保廳備案。對治理任務提前完成、具備驗收條件的企業,可依申請即時驗收。
(三)鞏固提升階段(2017年1月1日起)。
強化VOCs排放監督管理,重點行業及重點污染源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制定VOCs污染源監測計劃,組織開展日常檢測和監督性監測工作。逐步建立VOCs排放總量控制、環境執法、排污收費和排污許可證等制度,形成監管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推動。
省環保廳負責統籌推進全省VOCs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本方案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達標治理,指導和監督目標任務落實。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市本轄區VOCs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協調轄區內地方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重點行業污染源摸底排查和達標治理工作。各地環保部門負責督促相關企業履行污染減排主體責任,制定限期治理方案,建設并運行VOCs控制或凈化處理設施,同時組織實施監測體系建設,加強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確保治理受到成效。各地重點行業VOCs達標治理工作年度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
焦爐出爐氨逃逸在線監測分析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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