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核黃素*
性狀:黃色至橙黃色結晶性粉末,微臭,味微苦。約于280℃熔化并分解。飽和水溶液呈中性,呈淡黃綠色,有熒光。干燥時不受散射光的影響,但在溶液中光線可導致其變質。中性或酸性下極穩定,堿性下迅速分解,遇光則分解更快,形成光黃素。對氧化劑較穩定,遇還原劑失去黃色和熒光。極難溶于水,不溶于和,但極易溶于稀堿液。在氫氧化鈉水溶液中為左旋,在鹽酸水溶液中為右旋。
包裝:20KG/箱。
運輸:防止日曬、雨淋;不能與有毒、有害物品混運;本品為非危險品,可按一般化學品運輸。
貯存:應貯存在干燥清潔避光的環境中,嚴禁與有毒物質混放,以免污染。
保質期:兩年
營養增補劑;著色劑。核黃素的需要量同硫胺素一樣,取決于多種因素,如高溫、食物成分等。低溫與高溫時需要量都比較高。食物中硫胺素不足,則核黃素的需要量提高。可用于谷類及其制品、飲液、乳飲料、嬰幼兒食品,食鹽,固體飲料,配制酒,營養性固體飲料,膠基糖果,含乳固體飲料,豆奶粉、豆粉,即食早餐谷類食品,果凍,可可粉及其他口味營養型固體飲料,孕產婦配方奶粉,兒童配方奶粉,方便面粉包,孕產婦配方粉。
1.GB14480-94:谷類及其制品、飲料、乳及乳飲料;嬰幼兒食品4~8mg/kg;食鹽100~150mg/kg。
2.GB 2760-2002(mg/kg):配制酒1~2;營養性固體飲料10~17;即食早餐谷類食品 7.5~17.5;果凍1.0~7.0;可可粉及其他口味營養型固體飲料10~22(相應營養型乳飲料按稀釋倍數降低使用量);固體飲料10~13,用于營養強化鹽(僅限于核黃素嚴重缺乏地區);膠基糖果16~33;含乳固體飲料9~16.5;豆奶粉、豆粉,6~15;豆漿、豆奶,1~3。3.FAO/WHO(1988):合成品限用作色素。
4.FAO/WHO(1984):鹽腌黃瓜,300mg/kg(單用或與其他色素合用);肉、湯、羹,200mg/kg(即食品);冷飲50mg/kg(終產品,色素總量300mg/kg);加工干酪等按GMP。
5.FDA,§73.450,2000:作為色素以GMP為限。GB14880-2012(營養強化劑)mg/KG
1.調制乳粉(僅限兒童用乳粉)8-14;調制乳粉(僅限孕產婦用乳粉)4-22.
2.豆粉、豆漿粉6-15;豆漿1-3;含乳飲料1-2;固體飲料9-22.
3.膠基糖果16-33;西式糕點3.3-7.0;餅干3.3-7.0
4.大米及其制品;小麥粉及其制品;雜糧粉及其制品3-5
核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