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洗砂項目生產過程中主要產生的環境污染問題是沖洗砂巖、硅巖等所產生的泥渣廢水和生活污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砂石洗選廢水和生活污水必須經處理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洗選泥渣應妥善處置,尾礦石可作為良好的鋪路碎石外銷。
目前常用的洗砂污水處理工藝,按水處理所采用的學科技術的不同可將水處理方法分為兩大類:
一是物理化學法;
二是生物(生化)處理法。
處理工藝是否合理直接關系到處理站的處理效果、出水水質、運轉穩定性、投資及運轉成本和管理操作水平等。
物理化學法中的混(絮)凝沉降法:洗選廢水經初次沉淀,去除廢水中的大顆粒物質,出水進入混凝反應池,在廢水中投加混凝劑或絮凝劑,使水體中的微小顆粒和溶解于水體中的污染物產生聚合反應,形成較大的團粒絮狀物(俗稱“礬花”),由于“礬花”的比重大于1,因此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沉淀于水體底部,使污染物與水體分離。
混凝沉淀法具有投資少、占地面積小、操作簡單、運行穩定、運行費用低等優點。
目前洗沙泥漿處理不當會污染環境、造成大量水土流失、淤塞河道、影響水質。
根據國家污染物排放要求,所涉及的排放污染物為“懸浮物(SS)”指標:
一級標準:20 ㎎/l
二級標準:30 ㎎/l
三級標準:50 ㎎/l
為了大限度控制廢水排放指標,應采取以下措施
1. 設專人管理廢水,嚴格執行新的環境保護法。
2. 嚴格加藥周期和藥量,定時進行分析。
3. 要將指標控制在20 PPM以下,以便澄清后循環再利用,減少用水量,節省成本。
4. 如果確需外排,必須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避免引起污染事件,造成不必要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