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質量標準的分類
根據地下水各指標含量特征,分為五類,它是地下水質量評價的基礎。以地下水為水源的各類專門用水,在地下水質量分類管理基礎上,可按有關專門用水標準進行管理。
一、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學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適用于各種用途。
二、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學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適用于各種用途。
三、以人體健康基準值為依據。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及工、農業用水。
四、以農業和工業用水要求為依據。除適用于農業和部分工業用水外,適當處理后可
作生活飲用水。
五、不宜飲用,其他用水可根據使用目的選用。
地下水質量標準是地下水勘查評價、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的依據。是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地下水資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經濟建設而制定的。依據我國地下水水質現狀、人體健康基準值及地下水質量保護目標,并參照了生活飲用水、工業、農業用水水質最高要求,將地下水質量劃分為以上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