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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CE強勢蓄電池12V33AH技術指導FORCE強勢蓄電池12V33AH技術指導
本公司是 強勢FORCE蓄電池(上海)有限公司授權總代理商,享有“現貨供應,*特權,是華北地區*享有特權機構,不僅型號齊全價格享有優惠,而且長期保持現貨供應,并有廠家精心培養的一tiao龍服務團隊,因此,受到國內外數百家大型企業*好評,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本公司—強勢FORCE蓄電池代理商是您理想的選擇!
本公司是從事專業UPS不間斷電源代理、蓄電池批發、EPS應急電源、穩壓電源及機房設備IT解決方案技術的公司
強勢FORCE蓄電池應用領域與分類:
◆ 免維護無須補液; ● UPS不間斷電源;
◆ 內阻小,大電流放電性能好; ● 消防備用電源;
◆ 適應溫度廣; ● 安全防護報警系統;
◆ 自放電小; ● 應急照明系統;
◆ 使用壽命長; ● 電力,郵電通信系統;
◆ 荷電出廠,使用方便; ● 電子儀器儀表;
◆ 安全防爆; ● 電動工具,電動玩具;
◆ *配方,深放電恢復性能好; ● 便攜式電子設備;
◆ 無游離電解液,側倒仍能使用; ● 攝影器材;
◆ 產品通過CE,ROHS認證,所有電池 ● 太陽能、風能發電系統;
符合國家標準。 ● 巡邏自行車、紅綠警示燈等。
強勢FORCE蓄電池特性:
1) 密封性能好,采用了密封技術,杜絕了蓄電池的爬酸、漏液現象。
2) 極板的固化、干燥工藝*進,采用了*的固化、干燥工藝,使活性物質附著力增強,無脫落現象。
3)使用壽命長、容量大,電池的極板厚,增加了耐腐蝕壽命。同時活性物質相對增多,使電池容量得以充分保證。
4)安裝過程中應注意電池極性,并保證電池組極性與電源設備的極性連接正確。
5)安裝工具須進行絕緣包裹,安裝過程中要避免連接工具、連接導線及導電物品對電池或電池組造成短接,操作人員注意安全操作,避免觸電。
6)由于電池在充電或存放過程中會產生易燃性氣體,電池安裝位置應避開火源和可能產生火花設備。
7)蓄電池若內置設備使用,安裝在設備內獨立空間或zui下部,并確保通風良好;同時蓄電池應具備對系統必要的安全防護功能或措施。
8) *的匯流排合金配比,使其耐腐性增加。同時增大了匯流排的截面積,使電池的耐沖擊性能增加,內阻明顯減小。
9) 極柱、端子一體化設計,并增大了極柱端子的截面積,保證了端子在大電流沖擊時不受損壞,安全性能提高。
全部應用范圍
1. 使用壽命長
高強度緊裝配工藝,提高電池裝配緊度,防止活物質脫落,提高電池使用壽命,增多酸量設計,確保電池不會因電 解液枯竭縮短電池使用壽命,設計壽命為10年!(25℃)的長壽命電池,蓄電池可達到6年以上的使用壽命!
2 自放電低
采用高純度原料和特殊制造工藝,自放電很小.
3 維護簡單
特殊氧氣吸收循環設計,克服了電池在充電過程中電解失水的現象,在使用過程中電解液水份含量幾乎沒有變化,因此電池在使用過程中*無需補水,維護簡單.
4 安全性高
電池內部裝有特制安全閥,能有效隔離外部火花,不會引起電池內部發生爆炸.
5 潔凈環保
電池使用時不會產生酸霧,對周圍環境和配套設計無腐蝕,可直接裝電池安裝在辦公室或配套設備房內,無需作防腐處理.
公司一貫堅持“質量*,用戶至上,優質服務,信守合同"的宗旨,憑借著高質量的產品,良好的信譽,優質的服務,產品全國近三十多個省、市、自治區公司與多家零售商和代理商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公司實力雄厚,重信用、守合同、保證產品質量,以多品種經營特色和薄利多銷的原則,贏得了廣大客戶的信任。
強勢FORCE蓄電池使用與注意事項:
⒈蓄電池荷電出廠,從出廠到安裝使用,電池容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若時間較長,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補充充電。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一年,在恒壓2.27V/只的條件下充電5天。如果蓄電池儲存期為1~2年,在恒壓2.33V/只條件下充電5天。
⒉蓄電池浮充使用時,應保證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值為2.25~2.30V,如果浮充電壓高于或低于這一范圍,則將會減少電池容量或壽命。
⒊當蓄電池浮充運行時,蓄電池單體電池電壓不應低于2.20V,如單體電壓低于2.20V,則需進行均衡充電。均衡充電的方法為:充電電壓2.35V/只,充電時間12小時。
⒋蓄電池循環使用時,在放電后采用恒壓限流充電。充電電壓為2.35~2.45V/只,zui大電流不大于0.25C10 具體充電方法為:先用不大于上述zui大電流值的電流進行恒流充電,待充電到單體平均電 壓升到2.35~2.45V時改用平均單體電壓為2.35~2.45V恒壓充電,直到充電結束。
⒌電池循環使用時充電*的標志:
在上述限流恒壓條件下進行充電,其充足電的標志,可以在以下兩條中任選一條作為判斷依據:
⑴充電時間18~24小時(非深放電時間可短)。
⑵充電末期連續三小時充電電流值不變化。
⑶恒壓2.35~2.45V充電的電壓值,是環境溫度為25℃的規定值。當環境溫度高于25℃時,充電電壓要相應降低,防止造成過充電。當環境溫度低于25℃時,充電電壓應提高,以防止充電不足。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為每變化1℃每個單體增減0.005V。
⒍蓄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再充電,若放電后的蓄電池擱置時間太長,即使再充電也不能恢復其原容量。
⒎電池使用時,務必擰緊接線端子的螺栓,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觸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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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與注意事項:
⒈蓄電池荷電出廠,從出廠到安裝使用,電池容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若時間較長,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補充充電。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一年,在恒壓2.27V/只的條件下充電5天。如果蓄電池儲存期為1~2年,在恒壓2.33V/只條件下充電5天。
⒉蓄電池浮充使用時,應保證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值為2.25~2.30V,如果浮充電壓高于或低于這一范圍,則將會減少電池容量或壽命。
⒊當蓄電池浮充運行時,蓄電池單體電池電壓不應低于2.20V,如單體電壓低于2.20V,則需進行均衡充電。均衡充電的方法為:充電電壓2.35V/只,充電時間12小時。
⒋蓄電池循環使用時,在放電后采用恒壓限流充電。充電電壓為2.35~2.45V/只,zui大電流不大于0.25C10 具體充電方法為:先用不大于上述zui大電流值的電流進行恒流充電,待充電到單體平均電 壓升到2.35~2.45V時改用平均單體電壓為2.35~2.45V恒壓充電,直到充電結束。
⒌電池循環使用時充電*的標志:
在上述限流恒壓條件下進行充電,其充足電的標志,可以在以下兩條中任選一條作為判斷依據:
⑴充電時間18~24小時(非深放電時間可短)。
⑵充電末期連續三小時充電電流值不變化。
⑶恒壓2.35~2.45V充電的電壓值,是環境溫度為25℃的規定值。當環境溫度高于25℃時,充電電壓要相應降低,防止造成過充電。當環境溫度低于25℃時,充電電壓應提高,以防止充電不足。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為每變化1℃每個單體增減0.005V。
⒍蓄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再充電,若放電后的蓄電池擱置時間太長,即使再充電也不能恢復其原容量。
⒎電池使用時,務必擰緊接線端子的螺栓,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觸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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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電池運行檢查和記錄
⒈電池投入運行后,應至少每季測量浮充電壓和開路電壓一次,并作記錄:每個單體電池浮充電壓或開路電壓值;
⒉蓄電池系統的端電壓(總壓);
⒊環境溫度。
⒋每年應檢查一次連接導線是否有松動和腐蝕污染現象,松動的導線必須及時擰緊,腐蝕污染的接頭應及時作清潔處理。
⒌運行中,如發現以下異常情況,應及時查找故障原因,并更換故障的蓄電池:
⒍電壓異常;
⒎物理性損傷(殼、蓋有裂紋或變形);
⒏電池液泄漏;
⒐溫度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