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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SECURE蓄電池70-12/12V70AH特點特性安全SECURE蓄電池70-12/12V70AH特點特性
本公司是 安全SECURE蓄電池 (廣東)電源有限公司授權(quán)總代理商,享有“現(xiàn)貨供應,*特權(quán),是華北地區(qū)*享有特權(quán)機構(gòu),不僅型號齊全價格享有優(yōu)惠,而且長期保持現(xiàn)貨供應,并有廠家精心培養(yǎng)的一tiao龍服務團隊,因此,受到國內(nèi)外數(shù)百家大型企業(yè)*好評,建立了長期合作關(guān)系,本公司-----安全SECURE蓄電池 代理商是您理想的選擇!
本公司是從事專業(yè)UPS不間斷電源代理、蓄電池批發(fā)、EPS應急電源、穩(wěn)壓電源及機房設(shè)備IT解決方案技術(shù)的公司
結(jié)構(gòu)特點
◎ 高強度ABS塑料電池槽、蓋,結(jié)構(gòu)緊湊,具有耐沖擊,抗震動性能好的特點。
◎ 特種鉛基多元合金板柵,內(nèi)阻小,耐腐蝕性好,充電接受能力強。
◎ 新型極板制造工藝,活性物質(zhì)利用率高。
◎ 優(yōu)質(zhì)超細玻璃纖維隔板,大電流放電性能好。
◎ 高純度電解液和特殊添加劑,自放電小。
安全SECURE蓄電池應用領(lǐng)域與分類:
◆ 免維護無須補液; ● UPS不間斷電源;
◆ 內(nèi)阻小,大電流放電性能好; ● 消防備用電源;
◆ 適應溫度廣; ● 安全防護報警系統(tǒng);
◆ 自放電小; ● 應急照明系統(tǒng);
◆ 使用壽命長; ● 電力,郵電通信系統(tǒng);
◆ 荷電出廠,使用方便; ● 電子儀器儀表;
◆ 安全防爆; ● 電動工具,電動玩具;
◆ *配方,深放電恢復性能好; ● 便攜式電子設(shè)備;
◆ 無游離電解液,側(cè)倒仍能使用; ● 攝影器材;
◆ 產(chǎn)品通過CE,ROHS認證,所有電池 ● 太陽能、風能發(fā)電系統(tǒng);
符合國家標準。 ● 巡邏自行車、紅綠警示燈等。
型號參數(shù)
電池型號 | 額定電壓 (V) | 額定容量 (AH) | 電池長度 (mm) | 電池寬度 (mm) | 電池總高 (mm) | 重量 (Kg) |
SB12120 | 12 | 12 | 151 | 98 | 100 | 3.58 |
SB12170 | 12 | 17 | 181 | 76 | 167 | 6.06 |
SB12250 | 12 | 25 | 166 | 175 | 125 | 9.08 |
SB12400 | 12 | 40 | 196 | 165 | 170 | 14.59 |
SB12550 | 12 | 55 | 229 | 138 | 228 | 18.1 |
SB12650 | 12 | 65 | 350 | 166 | 174 | 23.66 |
SB12800 | 12 | 80 | 260 | 168 | 221 | 26.5 |
SB12900 | 12 | 90 | 304 | 169 | 229 | 31.18 |
SB121000A | 12 | 100 | 329 | 172 | 221 | 32.94 |
SB121000B | 12 | 100 | 407 | 173 | 235 | 32.94 |
SB121200 | 12 | 120 | 407 | 173 | 235 | 38.41 |
SB121500 | 12 | 150 | 483 | 170 | 241 | 47.13 |
SB122000 | 12 | 200 | 520 | 260 | 240 | 66.00 |
蓄電池使用與注意事項:
⒈蓄電池荷電出廠,從出廠到安裝使用,電池容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若時間較長,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補充充電。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一年,在恒壓2.27V/只的條件下充電5天。如果蓄電池儲存期為1~2年,在恒壓2.33V/只條件下充電5天。
⒉蓄電池浮充使用時,應保證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值為2.25~2.30V,如果浮充電壓高于或低于這一范圍,則將會減少電池容量或壽命。
⒊當蓄電池浮充運行時,蓄電池單體電池電壓不應低于2.20V,如單體電壓低于2.20V,則需進行均衡充電。均衡充電的方法為:充電電壓2.35V/只,充電時間12小時。
⒋蓄電池循環(huán)使用時,在放電后采用恒壓限流充電。充電電壓為2.35~2.45V/只,大電流不大于0.25C10 具體充電方法為:先用不大于上述大電流值的電流進行恒流充電,待充電到單體平均電 壓升到2.35~2.45V時改用平均單體電壓為2.35~2.45V恒壓充電,直到充電結(jié)束。
⒌電池循環(huán)使用時充電*的標志:在上述限流恒壓條件下進行充電,其充足電的標志,可以在以下兩條中任選一條作為判斷依據(jù):
⑴充電時間18~24小時(非深放電時間可短)。
⑵充電末期連續(xù)三小時充電電流值不變化。
⑶恒壓2.35~2.45V充電的電壓值,是環(huán)境溫度為25℃的規(guī)定值。當環(huán)境溫度高于25℃時,充電電壓要相應降低,防止造成過充電。當環(huán)境溫度低于25℃時,充電電壓應提高,以防止充電不足。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為每變化1℃每個單體增減0.005V。
⒍蓄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再充電,若放電后的蓄電池擱置時間太長,即使再充電也不能恢復其原容量。
⒎電池使用時,務必擰緊接線端子的螺栓,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觸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