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一、前言
為貫徹實施AQ1029-2007《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按照該標準附錄B(規范性附錄)低濃度截體催化式甲烷傳感器必須每隔 10天調校方法的要求,我公司研制了可供煤礦地面、井下使用的兩種調校裝置。
產品特點
1、由于檢測低濃度甲烷儀器的標準氣規定流量為120-150mi,以往專用于醫用輸氧的各類減壓閥及流量控制器都過大,需多次減壓、限流才能達到使用要求,且流量控制不穩定。本公司自行研制的專用減壓、限流閥可一次解決小流量、穩定供氣的要求,本裝置在旋開壓力表開關后,閥體輸出的最大流量為350ml/min±20ml/min,當使用空氣并校準儀零點時,不使用流量計,用戶將出氣孔的膠管直接挺好到傳感器輸入口,向左或向右旋轉出氣口可調350ml以下流量。
2、本裝置所采用高壓氣瓶為特制鋁合金復合氣瓶,除重量比普通鋼瓶輕40%以外,其內膽的氧化膜有較高耐腐蝕性,因此適用甲烷標準氣樣長期存放下變質。
3、按設計要求,用于井下的調校裝置氣瓶容積為1.4L,在壓力為10Mpa的條件下,裝置以150ml/mm流量供氣連續時間可長達6、小時,按每支傳感器供氣時間按90S計,理論上一瓶氣可調整240個傳感器,可滿足多次下井調整需要。
4、本裝置配備了堅固的工具箱,井下使用時,備用的背帶可使氣瓶縣掛在被調儀器的附近,盡量使流量計與地面垂直,保證供氣流量精度。
5、按規定,井下調校傳感器和斷電儀的裝置由三個氣瓶組合,一瓶新鮮空氣,二瓶 1-2%CH4甲烷標準氣。按照使用條件不同,1%CH4一般用于校正傳感器的報警點和斷電儀的復電功能,如有必要可增加一單瓶1.5-2%CH4氣樣以校正上述儀器的斷電點及線性。
6、用于地面的調校裝置可使用單瓶或雙瓶組合,也可按用戶要求提供更大容積的氣瓶,例1.5L、2.0L等。按規定,用于地面調整儀器的氣樣應有四種,即0.5、1.5、2.0、3.0%CH4、2.0%CH4用于測試儀器反應速度,其余三種用于儀器的線性。
特別注意
三、充氣使用方法
1充氣時先擰開正上方面的壓力瓶開關,把二級減壓閥用平囗螺絲刀關閉。壓力表顯示應在1-10Mpa的正常壓力范圍之內;
2、使用時打開瓶閥開關。然后用平口螺絲刀調整二級減壓閥。注意輕輕一動即可,不用每次都調!玻璃管流量計的彈子使其在用戶規定的120ml/min~150ml/min流量范圍內,并應設法使流量計與地面垂直不大于5°;
請注意:在每次調整或使用后的停頓期應立即關閉正上方的總開關,以免浪費氣源。
充氣
可用廠家提供的專用連接器與40L大瓶對接充氣,也可采用空壓機充氣,注意充氣壓力不能大于10Mpa;
使用空氣瓶沖積使用中傳感器的殘留氣體時流量標準不大于300mi,如超過可撥出氣管不通過流量計直接沖殘氣。
日常使用:
1.標準氣瓶充氣到5-10Mpa時即可投入使用。第一步:首先打開流量計,在不確定流量計流量壓力的情況下,把流量計關閉,右擰至關閉狀態。然后向左擰4圈止即可。
2.開瓶閥,壓力在5-10Mpa為正常。此時觀察流量計彈子,如流量計彈子較低或過高,則要擰下閥門二級調壓閥螺絲,用一字螺絲刀插進調整流量大小,使流量計彈子在150-270mi為正常使用范圍之內均可。
3.這一次調整完畢,在以后的使用中流量計、二級調壓閥均無需調整,只要進行補充氣體充裝即可。流量計不要關閉;只是對便攜儀標校時對流量微調定流量為120-150mi即可。
甲烷標準氣樣可按用戶要求配制,但由于運輸限制,除用戶要求定制外,本裝置出廠時的氣瓶為空瓶,使用各類氣樣由用戶自行配制。
注意事項
1、充裝或配制氣樣時一定要按照有關的操作規程進行。充裝接頭應與產品相符,如不符,不要勉強使用,以免發生危險;
2、空氣瓶充裝的空氣必須是無油、無雜質的清潔自然空氣;
3、空氣瓶只能充裝空氣,甲烷氣樣瓶只能裝甲烷氣樣,不能相互替代;
4、產品不能接受強碰撞,嚴禁與易燃品、油污放在一起,不要接近熱源也不要在太陽下暴曬;
5、產品在使用后,甲烷氣瓶中應保持0.1-0.2Mpa壓力;
六、隨機文件及附件
1、使用說明書一份
2、產品合格證一份
3、專用氣橋一支
0.75L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