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壓力蒸汽滅菌器的這些錯誤操作要改正
立式壓力蒸汽滅菌器具有安全聯鎖裝置,采用電子與機械互動的安全聯鎖結構,確保鍋內有壓力時聯鎖裝置自動鎖緊鍋蓋,避免誤操作而產生不安全。該儀器具有機械式安全泄壓閥和電控式過壓保護裝置的雙套保護系統,還具有加熱器防干燒保護功能和漏電保護系統。
在操作立式壓力蒸汽滅菌器時,以下這些錯誤操作一定要改正。
1.排氣軟管沒有按要求插入滅菌筒的下部,或排氣軟管斷裂、缺失。滅菌鍋內的冷空氣是通過排氣軟管排出的,上述情況將造成滅菌筒外的蒸汽直接經排氣閥排出鍋外,滅菌鍋內的空氣排放受阻。
2.排氣不*。在升壓前應將鍋內冷空氣排凈,因空氣是熱不良導體,若不排凈,冷空氣就會聚集井滯留在滅菌鍋中消毒筒的中下部,圍繞在待滅菌物的周圍。在這種情況下,假若鍋內僅排除一半空氣,當壓力表指針達到105Pa時,鍋內實際溫度僅能達到112℃,比要求的121℃低9℃之多,將導致滅菌不*,可能造成大面積染菌。
3.升溫過快。滅菌的時間是以達到要求溫度后的持續時間計算的,但溫度的升降過程同樣起到殺菌的作用,升降溫度過快會通過影響總的積溫而影響滅菌效果。另外,升溫過快,特別是使用外源蒸汽的情況下,會造成被滅菌物體內部升溫滯后于壓力表指示溫度。
4.滅菌的物體體積(容量)過大。組織培養中或常規微生物實驗中,高溫蒸汽滅菌通常要在121℃(即蒸汽壓力為1kg/c㎡或5磅/寸2,或0.105MPa)下保溫15min。這一規定僅適用于試管、三角瓶中小于200ml容量的。若體積太大,特別是固體培養基,會造成滅菌不*,應適當延長滅菌時間。
5.溫度不穩定。滅菌過程中溫度忽高忽低,特別是手提式電能滅菌鍋,它沒有控溫裝置,難于控溫。操作者可配置調壓變壓器,通過調節電壓控溫。此外,還常遇到滅菌鍋內加水太少(應加2-3L);容器內裝的溶液量過多,安全閥失靈等問題。
6.任意延長滅菌時間。規定的滅菌溫度和時間是經過科學試驗確定的,只要按照正確的滅菌程序是能達到滅菌目的的。但在實踐中常有人為了“保證*滅菌”而任意延長滅菌時間。這樣忽視了殺菌過程中溫度對培養基成分的破壞作用,是得不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