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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試劑的穩定性論述
閱讀:118 發布時間:2024-11-18 化學試劑比較容易受潮、揮發、變質,在使用化學試劑的時候必須確保化學試劑有效期,才能使實驗順利進行,獲得精確的數據,但是很多情況下,化學試劑的性質決定了化學試劑的有效期,對待不同類別的化學試劑可以通過化學試劑的穩定性來判斷化學試劑的有效期。
化學性質越穩定的化學試劑,其可以保存的有效期就會越長,反之則短。而確定化學試劑的穩定性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的判斷:
一個物質的穩定性,可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無機化合物,只要妥善保管,包裝完好無損,可以長期使用。但是,那些容易氧化、容易潮解的物質,在避光、蔭涼、干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合乎規定。
2、有機小分子量化合物一般揮發性較強,包裝的密閉性要好,可以長時間保存。但容易氧化、受熱分解、容易聚合、光敏性物質等。
3、有機高分子,尤其是油脂、多糖、蛋白、酶、多肽等生命材料,極易受到微生物、溫度、光照的影響,而失去活性,或變質腐敗,故此,要冷藏(凍)保存,而且時間也較短。
4、基準物質、標準物質和高純物質,原則上要嚴格按照保存規定來保存,確保包裝完好無損,避免受到化學環境的影響,而且保存時間不宜過長。一般情況下,基準物質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
5、大多數化學品的穩定性還是比較好的,具體情況要由實際使用要求來判定。如果分析數據作為一般了解,或者分析結果沒有特定的準確要求,如一般教學實驗,對化學試劑的質量級別就可以做一般要求。但工廠化驗數據為指導生產而用,化學試劑的質量指標絕對不能含糊。而用于一般合成制備使用用的化學試劑,在大多數情況下,使用工業級別的化學試劑就可以滿足。但研究型和某些特種化學品的合成制備,有些情況下,對原料的質量要求非常嚴格,需要嚴格把關。
在實際使用過程中,人們總是習慣于用生產日期來判斷化學試劑的有效性,其實大謬不然。例如,在某個高等院校,曾經看到庫房管理人員將出廠時間2年以上的化學試劑全部清理出來,準備銷毀,理由是已經過期。且不說極大地造成資金浪費,單是那各具特性的化學危險品銷毀方案就足以讓人望而卻步了。何況,還不準商業公司收購,以防商家“騙人",其情可嘆,其境可悲!后來據說將這些大批化學試劑“深挖洞掩埋"了。
總之,化學試劑的有效性,首先要根據化學試劑本身的物理化學性質作出基本判斷,再對化學試劑的保存狀況進行表觀觀察,然后根據具體需要來作出能否使用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