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莞市景源實驗科技有限公司>>技術文章>>常見化學品存放環境條件
各種化學物品危險特性不—樣,在溫濕度要求上也應分別對待,以有利貯存安全保證質量。
1、易爆物品:
應儲存在庫內溫度低于30℃的條件下,相對濕度應保持在75—80%。
2、氧化劑:
一般氧化劑應控制在30℃以下。對于一些含結晶水的氧化劑如硝酸鹽類因受熱后熔化失去結晶狀態引起潮解,庫房溫度就不宜超過28℃,要保持在保溫庫房內。相對濕度應保持在75%以下。
3、壓縮和液化氣體:
倉庫溫度應不宜超過32℃,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以防止鋼瓶生銹。
4、自燃物品:
倉庫溫度應在28—30℃左右,相對濕度應保持在80%以下。儲存黃磷庫房,冬季庫房溫度低不能低于3℃。
5、防潮物品:
庫房溫度應在30℃左右。相對濕度一般應在75℃以下,要特別注意采取防潮的措施。
6、易燃液體:
必須嚴格控制庫內溫度,防止庫內溫度過高,特別要根據液體的沸點與閃點的高低來控制溫度。
7、易燃固體:
濕度過高或濕度過大,都會影響易燃固體的安全儲存。如硝化棉的貯存需含有30%的濕潤劑乙醇,庫內溫度應控制30℃以下。樟腦、精茶等相對濕度應在80%以下。儲存二級易燃固體的倉庫,溫度不得超過32℃。
8、腐蝕性物品:
這類物品,品種較多,性能各異,固、液體都有,為此必須根據其性質,對溫、濕度加以控制。
請輸入賬號
請輸入密碼
請輸驗證碼
以上信息由企業自行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相關企業負責,化工儀器網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溫馨提示: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