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室內水質測定儀全自動水質檢測儀技術參數:
1.同時消解樣品數量:≤ 4支;(可選配12支)
2.消解溫度控制范圍:≤200℃,時間控制范圍≤999分鐘,自動定時;
3.曲線參數:每種指標各可設定100條測量曲線參數;
4.數據存儲:每種參數各可存儲30000條測量數據;
5.數據校準:1-7點校正模式,自動校正曲線值;
6.環境溫度:(5 ~ 40)℃; 環境濕度:相對濕度< 85%(無冷凝);
7.工作電源:AC 220V±10% / 50Hz;DC +16V鋰電池;
COD:
測定方法:快速催化法(鉻法);
測定范圍:5 ~ 10000 mg/L(>1000 mg/L時稀釋測定);
測量誤差:5~100 mg/L,誤差≤±5 mg/L;100 mg/L~10000 mg/L,相對誤差≤±5 %
消解溫度:165 ± 1℃; 消解時間:10分鐘;
抗氯干擾:[CL-] <4000mg/ L;
氨氮:
測定方法:納氏比色法;
測定范圍:0.01 ~ 50mg/L;
測量誤差:≤±5 %
總磷:
測定方法: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測定范圍:0.01mg/L~24mg/L;
測量誤差:≤±5 %;
消解溫度:120 ± 1℃; 消解時間:30分鐘;
臺北市室內水質測定儀全自動水質檢測儀水樣稀釋:
該儀器測定色度的方法是采用分光光度法。本方法直接檢測的測定上限為500 Hazen。對于濃度高于500Hazen的水樣,可以稀釋測定。
1.色度小于500 Hazen的水樣:直接將處理好的水樣倒入比色皿測定。顯示數值即水樣色度。
2.色度大于500 Hazen的水樣:將處理好的水樣按整數倍稀釋至500 Hazen以內后,倒入比色皿測定;水樣色度(Hazen)=顯示數值×稀釋倍數。稀釋原則:一般取被稀釋的原水樣不少于10mL,如果稀釋倍數超過10倍則原水樣應進行逐次稀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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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室內水質測定儀全自動水質檢測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