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式測油儀油品檢測儀器含油量監測儀技術參數:
1.檢出極限 <0.12mg/L(CCl4萃取液,用4cm石英比色皿直接測量) <0.0012mg/L,(水樣,采用萃取比100:1,4cm石英比色皿測量)
2.重復性 ≤1% (對40mg/L油樣)
3.線性 R>0.999
4.波數范圍 3400cm-1~2400cm-1
5.吸光度范圍 0.0000~3.000AU
6.基本測量范圍 0.12 mg/L~100mg/L (CCL4萃取液,4cm比色皿) 0.0012 ~10000mg/L (水樣,最低濃度采用萃取比100:1,用4cm石英比色皿測量,)
7.外型尺寸 550cm × 380cm × 150cm
8.重量 15Kg
9.電源 (220±22)V (50±1)Hz 35VA
臺式測油儀油品檢測儀器含油量監測儀測試方法:
(1)明確了油類物質測定時所用的萃取劑是四氯化碳。
(2)首次定義了石油烴(Hyrocarbon oil),即指在方法測定條件下,能被TTE萃取并能通過特定活性Fborisil柱的物質。
(3)在紅外吸收光譜中,不但考慮了亞甲基CH2基團中C-H鍵的伸縮振動(波數為2930cm-1),甲基CH3基團中C-H鍵的伸縮振動(波數為2960cm-1),也考慮由芳香環中C-H鍵的伸縮振動(波數為3030cm-1)。
總油的定義:在“HJ637-2012”規定的條件下,能夠被四氯化碳萃取且在波數2930cm-1、2960cm-1和3030cm-1全部或部分譜帶處有特征吸收的物質,主要包括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
石油類的定義是:在“HJ637-2012”規定的條件下,能夠被四氯化碳萃取且不被硅酸鎂吸附的物質。
動植物油的定義是:在“HJ637-2012”規定的條件下,能夠被四氯化碳萃取且被硅酸鎂吸附的物質,當萃取物中含有非動植物油的極性物質時,應在測試報告中加以說明。
標準規定:樣品體積為1000ml,萃取液體積25ml,使用光程為4cm的比色皿時,方法的檢出限為0.01mg/L。
JH-OIL-8型紅外分光測油儀以環境保護標準“HJ637-2012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的測定 紅外光度法”為依據,*國家標準要求的專門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中油類含量測定和飲食業油煙排放測定的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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