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島酒廠污水處理設備廠家
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是將一沉池、I、II級接觸氧化池、二沉池、污泥池集中一體的設備,并在I、II級接觸氧化池中進行鼓風曝氣,使接觸氧化法和活性污泥法有效的結合起來,同時具備兩者的優點,并克服兩者的缺點,使污水處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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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污水處理技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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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技術
膜分離法常用的有微濾、納濾、超濾和反滲透等技術。由于膜技術在處理過程中不引入其他雜質,可以實現大分子和小分子物質的分離,因此常用于各種大分子原料的回收,如利用超濾技術回收印染廢水的聚乙烯醇漿料等。目前限制膜技術工程應用推廣的主要難點是膜的造價高、壽命短、易受污染和結垢堵塞等。伴隨著膜生產技術的發展,膜技術將在廢水處理領域得到越來越多的應用。 工業污水處理設備磁分離技術
磁分離技術是近年來發展的一種新型的利用廢水中雜質顆粒的磁性進行分離的水處理技術。對于水中非磁性或弱磁性的顆粒,利用磁性接種技術可使它們具有磁性。磁分離技術應用于廢水處理有三種方法:直接磁分離法、間接磁分離法和微生物—磁分離法。目前研究的磁性化技術主要包括磁性團聚技術、鐵鹽共沉技術、鐵粉法、鐵氧體法等,具有代表性的磁分離設備是圓盤磁分離器和高梯度磁過濾器。目前磁分離技術還處于實驗室研究階段,還不能應用于實際工程實踐。
Fenton及類Fenton氧化法
典型的Fenton試劑是由Fe2+催化H2O2分解產生•OH,從而引發有機物的氧化降解反應。由于Fenton法處理廢水所需時間長,使用的試劑量多,而且過量的Fe2+將增大處理后廢水中的COD并產生二次污染。近年來,人們將紫外光、可見光等引入Fenton體系,并研究采用其他過渡金屬替代Fe2+,這些方法可顯著增強Fenton試劑對有機物的氧化降解能力,減少Fenton試劑的用量,降低處理成本,統稱為類Fenton反應。Fenton法反應條件溫和,設備較為簡單,適用范圍廣;既可作為單獨處理技術應用,也可與其他方法聯用,如與混凝沉淀法、活性碳法、生物處理法等聯用,作為難降解有機廢水的預處理或深度處理方法。
臭氧氧化
臭氧是一種強氧化劑,與還原態污染物反應時速度快,使用方便,不產生二次污染,可用于污水的消毒、除色、除臭、去除有機物和降低COD等。單獨使用臭氧氧化法造價高、處理成本昂貴,且其氧化反應具有選擇性,對某些鹵代烴及農藥等氧化效果比較差。為此,近年來發展了旨在提高臭氧氧化效率的相關組合技術,其中UV/O3、H2O2/O3、UV/H2O2/O3等組合方式不僅可提高氧化速率和效率,而且能夠氧化臭氧單獨作用時難以氧化降解的有機物。由于臭氧在水中的溶解度較低,且臭氧產生效率低、耗能大,因此增大臭氧在水中的溶解度、提高臭氧的利用率、研制高效低能耗的臭氧發生裝置成為研究的主要方向。
濕式(催化)氧化
濕式(催化)氧化法是在高溫(150~350℃)、高壓(0.5~20 MPa)、催化劑作用下,利用O2或空氣作為氧化劑(添加催化劑),(催化)氧化水中呈溶解態或懸浮態的有機物或還原態的無機物,達到去除污染物的目的。濕式空氣(催化)氧化法可應用于城市污泥和丙烯腈、焦化、印染等工業廢水及含酚、氯烴、有機磷、有機硫化合物的農藥廢水的處理。
等離子體水處理技術
低溫等離子體水處理技術,包括高壓脈沖放電等離子體水處理技術和輝光放電等離子體水處理技術,是利用放電直接在水溶液中產生等離子體,或者將氣體放電等離子體中的活性粒子引入水中,可使水中的污染物*氧化、分解。水溶液中的直接脈沖放電可以在常溫常壓下操作,整個放電過程中無需加入催化劑就可以在水溶液中產生原位的化學氧化性物種氧化降解有機物,該項技術對低濃度有機物的處理經濟且有效。此外,應用脈沖放電等離子體水處理技術的反應器形式可以靈活調整,操作過程簡單,相應的維護費用也較低。受放電設備的限制,該工藝降解有機物的能量利用率較低,等離子體技術在水處理中的應用還處在研發階段。
電化學(催化)氧化
電化學(催化)氧化技術通過陽極反應直接降解有機物,或通過陽極反應產生羥基自由基(•OH)、臭氧等氧化劑降解有機物。電化學(催化)氧化包括一維、二維和三維電極體系。由于三維電極體系的微電場電解作用,目前備受推崇。三維電極是在傳統的二維電解槽的電極間裝填粒狀或其他碎屑狀工作電極材料,并使裝填的材料表面帶電,成為第三極,且在工作電極材料表面能發生電化學反應。與二維平板電極相比,三維電有很大的比表面,能夠增加電解槽的面體比,能以較低電流密度提供較大的電流強度,粒子間距小而物質傳質速度高,時空轉換效率高,因此電流效率高、處理效果好。三維電極可用于處理生活污水,農藥、染料、制藥、含酚廢水等難降解有機廢水,金屬離子,垃圾滲濾液等。
超聲波氧化
頻率在15~1000kHz的超聲波輻照水體中的有機污染物是由空化效應引起的物理化學過程。超聲波不僅可以改善反應條件,加快反應速度和提高反應產率,還能使一些難以進行的化學反應得以實現。它集高級氧化、焚燒、超臨界氧化等多種水處理技術的特點于一身,加之操作簡單,對設備的要求較低,在污水處理,特別是在降解廢水中毒性高、難降解的有機污染物,加快有機污染物的降解速度,實現工業廢水污染物的無害化,避免二次污染的影響上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利用超聲波直接處理或強化處理有機廢水的研究日益增多,內容涉及降解機理、動力學、中間產物、影響因素、系統優化等方面。
輻射技術
20世紀70年代起,隨著大型鈷源和電子加速器技術的發展,輻射技術應用中的輻射源問題逐步得到改善。利用輻射技術處理廢水中污染物的研究引起了各國的關注和重視。與傳統的化學氧化相比,利用輻射技術處理污染物,不需加入或只需少量加入化學試劑,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具有降解效率高、反應速度快、污染物降解*等優點。而且,當電離輻射與氧氣、臭氧等催化氧化手段聯合使用時,會產生“協同效應”。因此,輻射技術處理污染物是一種清潔的、可持續利用的技術,被原子能機構列為21世紀和平利用原子能的主要研究方向。
光化學催化氧化
光化學催化氧化技術是在光化學氧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與光化學法相比,有更強的氧化能力,可使有機污染物更*地降解。光化學催化氧化是在有催化劑的條件下的光化學降解,氧化劑在光的輻射下產生氧化能力較強的自由基。催化劑有TiO2、ZnO、WO3、CdS、ZnS、SnO2和Fe3O4等。分為均相和非均相兩種類型,均相光催化降解是以Fe2+或Fe3+及H2O2為介質,通過光助-Fenton反應產生羥基自由基使污染物得到降解;非均相催化降解是在污染體系中投入一定量的光敏半導體材料,如TiO2、ZnO等,同時結合光輻射,使光敏半導體在光的照射下激發產生電子—空穴對,吸附在半導體上的溶解氧、水分子等與電子—空穴作用,產生•OH等氧化能力*的自由基。TiO2光催化氧化技術在氧化降解水中有機污染物,特別是難降解有機污染物時有明顯的優勢。
SCWO(超臨界水氧化)技術
SCWO是以超臨界水為介質,均相氧化分解有機物。可以在短時間內將有機污染物分解為CO2、H2O等無機小分子,而硫、磷和氮原子分別轉化成硫酸鹽、磷酸鹽、硝酸根和亞硝酸根離子或氮氣。美國把SCWO法列為能源與環境領域較有前途的廢物處理技術。SCWO反應速率快、停留時間短;氧化效率高,大部分有機物處理率可達99%以上;反應器結構簡單,設備體積小;處理范圍廣,不僅可以用于各種有毒物質、廢水、廢物的處理,還可以用于分解有機化合物;不需外界供熱,處理成本低;選擇性好,通過調節溫度與壓力,可以改變水的密度、粘度、擴散系數等物化特性,從而改變其對有機物的溶解性能,達到選擇性地控制反應產物的目的。超臨界氧化法在美國、德國、瑞典、日本等歐美國家已經有了工藝應用,但中國的研究起步較晚,還處于實驗室研究階段。
鐵炭微電解處理技術
鐵炭微電解法是利用Fe/C原電池反應原理對廢水進行處理的良好工藝,又稱內電解法、鐵屑過濾法等。鐵炭微電解法是電化學的氧化還原、電化學電對對絮體的電富集作用、以及電化學反應產物的凝聚、新生絮體的吸附和床層過濾等作用的綜合效應,其中主要是氧化還原和電附集及凝聚作用。鐵屑浸沒在含大量電解質的廢水中時,形成無數個微小的原電池,在鐵屑中加入焦炭后,鐵屑與焦炭粒接觸進一步形成大原電池,使鐵屑在受到微原電池腐蝕的基礎上,又受到大原電池的腐蝕,從而加快了電化學反應的進行。此法具有適用范圍廣、處理效果好、使用壽命長、成本低廉及操作維護方便等諸多優點,并使用廢鐵屑為原料,也不需消耗電力資源,具有“以廢治廢”的意義。目前鐵炭微電解技術己經廣泛應用于印染、農藥/制藥、重金屬、石油化工及油分等廢水以及垃圾滲濾液處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各種工業污水處理設備。
*,工業廢水處理技術特別復雜。對治理工藝的選擇要考慮很多方面,包括污染企業的生產工藝。工業廢水的處理工藝復雜,有些企業投資不夠,沒有處理好廢水;有些企業投資夠了,卻由于后期管理不善導致出水不達標,也不能實現預期效果。工業廢水成分復雜,不像市政污水污染物單一,技術相對簡單。
第二,工業廢水處理技術水平有限。從目前掌握的技術水平看,國內很多工業廢水的處理在理論上是達不到標準的,也許檢查時能應對,但是不能達到真正的長期穩定運行。如制藥廢水、味精廢水等,處理難度很大,現有的技術水準還有待提高。
第三,我國經濟還不是很發達,不僅廢水難處理,對經濟貢獻大的高產污企業還會繼續存在。就制藥行業來說,我國很多制藥廠是初級制藥,產污量很大。國外藥廠把這些初級產品買走做一些化學加工以提高藥效,這時的產污量比較少,產生的價值更多。但是,我國的制藥生產技術沒那么發達,只能“干笨活”,不僅附加值有限,還造成了環境的污染。
第四,工業園區廢水處理問題。工業園區本意是將工業廢水集中處理,但是現實運作中又造成了新的問題。工業廢水都集中到一起后,末端建有公共的集中式污水處理廠,每個工廠的廢水要處理到一定程度才能進入污水處理廠。后果是容易處理的污染物質工廠自行處理了,到了末端的污染物質大部分都是難以處理的,終導致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非常高,無法實現污染物的削減。
第五,“負效應”問題。一些產生污染的企業并不想在廢水治理方面投入太多,逐利的企業還會存在這樣的觀念,他們認為工業廢水的治理除了應付環保部門檢查以免于被責罰外,并無益處,反而增加了成本。企業的趨利性導致工業廢水不能真正有效處理。
第六,市場混亂問題。承接工業廢水治理項目的治污企業(環保公司)魚龍混雜,因此,行業中形成了惡性競爭,導致一些曾經致力于工業廢水領域的企業在遇到機會時紛紛轉型。
第七,規模效應問題。很多工業廢水處理項目的單子不夠大,與市政污水處理相比,難以形成規模效應,產生大企業。雖然這個領域也有優秀的環保公司,但是很難像市政污水處理企業那樣日處理規模達到百萬甚至千萬噸。
第八,商業模式問題。每個環保公司都有出奇制勝的生存之道,但是主要模式仍為“設計、采購、施工”,其他普遍適用的商業模式仍在摸索。
第九,*誤區。我國推行工業廢水處理*已經多年,但實際上,真正意義上的*是做不到的,我國目前也不存在*的*案例。*的誤區使很多企業在此問題上盲目上設備、上技術。
第十,排放標準難落實、監管不嚴問題。監管不嚴、“一刀切”、脫離實際是一些行業排放標準難以落到實處的主要原因,工業廢水處理行業也存在同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