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我司供應的標準品僅供科研實驗,不做其他用途!
產品名稱 | HederacolchisideA1 |
英文名稱 | |
CAS號 | 106577-39-3 |
?產品中文名稱: Hederacolchiside A1
英文名: Hederacolchiside A1
CAS登錄號: 106577-39-3
分子式: C47H76O16
分子量: 896
分子結構:
?
外觀: 白色晶體
規格: 5 mg/支
純度: HPLC≥98%
用途: 用于含量測定/鑒定/藥理實驗等。
提取來源: 毛莨科植物白頭翁Pulsatilla chinensis (Bunge) Regel.
溶解性: 可溶于甲醇、乙腈、乙醇等溶劑,不溶于石油醚。
藥理藥效: 抗腫瘤活性。
貯存條件: 4℃冷藏、密封、避光
有效期: 2年
特點:
①,準確——貨源全部來自國家機構或*標準品、對照品公司;
②快捷,方便——簽訂購銷合同當天發貨,國內各地三天到貨,實現一對一、門對門送貨;
③可靠、放心——有技術專人負責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務
標準級別:
⒈上等標準品(原級參考物)
物質穩定而均一,數值由決定性方法確定,或由高度準確的若干方法確定,所含雜質也已經定量。它可用于校正決定性方法,評價及校正參考方法以及為“二級標準品”定值。上等標準品都有證書,在美國由局(NBS)發給合格證書,并指明它的性質和有關數據。
⒉二級標準品(次級標準品)或是純溶液(水或有機溶劑的溶液),或存在于相似基質中。這類標準品可由實驗室自己配制或為商品,其中有關物質的量由參考方法定值或用上等標準品比較而確定,主要用于常規方法的標化或為控制物定值。
⒊控制物控制物有凍干的或溶液,可以用適當的標準品(上等或二級)以參考方法定值,用于質量控制,不用于標化(除經準確定值者)。
加巴噴丁(標準品) * 規格:HPLC>98%,標準品純度:97%
多潘立 * 規格:>99%,EP5.0純度:95%
多潘立(標準品) * 規格:HPLC>99%,標準品純度:95%
柳 * 規格:>99%,BR純度:95%
柳(標準品) * 規格:HPLC>98%,標準品純度:97%
環丙沙星 * 規格:>99%,USP32,BR,可用于細胞培養純度:≥99%
環丙沙星(標準品) * 規格:HPLC>98%,標準品純度:≥98%
泛昔洛韋 * 規格:>98.5%,BR純度:≥98%
泛昔洛韋(標準品) * 規格:HPLC≥99%,標準品純度:≥98%
氟達拉濱 * 規格:>98.5%,USP,BR純度:≥95%
噴昔洛韋 * 規格:>98%,BR,細胞培養級純度:≥90%
伊曲康唑 * 規格:>99%,EP6,BR,可用于細胞培養純度:≥95%
伊曲康唑(標準品) * 規格:HPLC>98%,標準品純度:≥97%
氟康唑 * 規格:>98.5%,CP2005,BR,可用于細胞培養純度:>98%
氟康唑(標準品) * 規格:HPLC>98%,標準品純度:≥97%
鹽齊拉西 * 規格:≥99%,BR純度:98%
Hederacolchiside A1106577-39-3 AD7C-NTP(human) 神經絲蛋白抗體(人) * 0.2ml Isotretinoin
AD7C-NTP 神經絲蛋白抗體 * 0.2ml Isotretinoin
5HTR3B/5HT3B receptor 5-羥色受體3B抗體 * 0.1ml Meropenem trihydrate
CDC37 Hsp90輔助伴侶分子CDC37抗體 * 0.1ml Meropenem trihydrate
ADAMTS1 整合素樣金屬蛋白酶與凝血酶1型抗體 * 0.1ml Kanamycin mono sulfate
ADAMTS4 整合素樣金屬蛋白酶與凝血酶4型抗體 * 0.1ml Kanamycin mono sulfate
SLC25A20 線粒體二羧載體蛋白20抗體 * 0.1ml Ketanserin Tartrate
P2Y2 嘌呤ATP受體抗體 * 0.2ml Ketanserin Tartrate
關于標準品:
一)選擇問題
標準品的選擇原則包括物質穩定性以及參比物質和測定物質的同質性。
其次,在標準品選擇時應該充分關注不同鹽基、酸根的不同用途。
二)來源渠道多
其來源渠道一般包括:自制標準品;原料藥精制提供;國外購進;直接在原料藥基礎上提高質量要求后進行對照。我司提供的標準品渠道正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請客戶放心購買。
關于標準品、對照品的問題:
(一)來源:
依照有關規定,中國用于藥品成品檢驗的標準品(對照品)來源有:一是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提供的標準品(對照品);二是其他國家的標準品(對照品);三是省級以上藥品檢驗所標定,并經同級食 品藥品監管局批準的標準品(對照品)。
(二)開封問題:
對已開封的標準品(對照品)管理方面的問題應做嚴格的規定,不應同未開封的標準品(對照品)放在一起繼續使用,包裝上應做好相關標識,說明是否已開封過、何時開封的,內含多少量等相關信息。
(三)驗證問題:
按標準品(對照品)管理要求,使用前應對其進行驗證,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過程:
工作標準品(對照品)雖經有關部門認可,但要求有標化日期、復標日期、貯存條件、使用等相關文件規定,并做好相應記錄。
(五)有效期和使用說明書:
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提供的標準品(對照品)大部分均無使用說明書和使用期限,大都沿用新的批號出現、舊的批號自動停止的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