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度 | 100mg/L | 供貨周期 | 現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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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 20ML | 應用領域 | 環保,食品,化工,制藥,綜合 |
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水中硝酸鹽氮(以氮計)
本標準物質主要用于測量儀器校準,分析方法確認與評價,測量過程質量控制及技術仲裁與認證評價,也可作為標準儲備溶液,通過逐級稀釋配制成各種工作用標準溶液。 本標準物質適用于分光光度法,離子色譜法(IC)等方法分析測試使用。
本標準物質以純度標準物質GBW(E)060320硝酸鉀和符合國家一JI水標準的純水為原料,在(20±3)℃的條件下采用重量-容量法準確配制而成。
本標準物質以配制值作為標準值,采用離子色譜法進行量值核對。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制備方法,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保證標準物質的量值溯源性。
標準值(以氮計):100mg/L,相對擴展不確定度(k=2):2%,基體(V/V):水
標準值的不確定度綜合考慮了原料純度定值結果,制備過程,量值核驗以及均勻性,穩定性等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
依據JJF1343[標準物質定值的通用原則及統計學原理],對分裝后的樣品進行隨機抽樣,對溶液濃度進行均勻性檢驗,穩定性考察。結果表明,本標準物質均勻性,穩定性良好。
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36個月,研制單位將繼續跟蹤監測該標準物質的穩定性,有效期內如發現量值變化,將及時通知用戶。
1.包裝: 本標準物質采用安瓿瓶分裝,20mL/瓶,移取或稀釋時請以移液管量取為準。
2.貯存:運輸時應避免擠壓,碰撞;常溫(20±5)℃,置于陰涼處貯存。
3.使用: 使用前應恒溫至(20±3)℃,并充分搖勻。溫度變化會導致溶液體積發生變化,可根據GB/T601附錄A進行體積校正。安瓿瓶一經打開,應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為標準物質使用。有效期是指安瓿瓶未打開前在規定保存條件下可以使用的最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