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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掃描共聚焦顯微鏡樣品處理要求
閱讀:1848發布時間:2021-2-26
激光共聚焦顯微鏡系統主要包括掃描模塊、激光光源、熒光顯微鏡、數字信號處理器、計算機以及圖像輸出設備等。
樣品處理要求如下:
1、樣品經熒光探針標記;
2、固定的或活的組織;
3、固定的或活的貼壁培養細胞應培養在Confocal小培養皿或蓋玻片上;
4、懸浮細胞,甩片或滴片后,用蓋玻片封片;
5、載玻片厚度應在0.8~1.2mm之間,蓋玻片應光潔,厚度在0.17mm左右;
6、標本不能太厚,如太厚激發光大部分消耗在標本下部,而物鏡直接觀察到的上部不能充分激發;
7、盡量去除非特異性熒光信號;
8、封片劑多用甘油:PBS混合液(9:1)。
上海力陽實業有限公司主營產品:OLYMPUS熒光顯微鏡,液晶檢查顯微鏡,超景深顯微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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