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A+VE伯納德直行程執行器為伯納德多轉執行器和直行程裝置組合成不同應用類型的直行程電動執行機構,如ST6+VE50S;ST+VE200S等,選配電動頭需要的參數按如下公式計算:
執行器力矩=操作推力*力矩/推力
全行程圈數=zui大行程*圈數/行程
操作時間=60*圈數/執行器速度(rpm)
直行程裝置可按調節閥的接口尺寸選擇不同支架,具體訂貨時由客戶提供。
SRA+VE伯納德直行程執行器型號表:
1.齒輪減速采用蝸輪/蝸桿傳動并用可調機械擋銷限制1/4蝸輪的位置。蝸桿螺旋表面經輥壓處理以確保較長的使用壽命2.調節型執行機構都裝有行星輪系減速機構,這樣可使執行機構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保證傳動的低慣性和高效率。
3.執行機構電機的負荷類型符合IEC34的S4標準要求。允許頻繁啟動且有良好的伺服特性。所有交流電機皆為鼠籠式電 機F級絕緣,防水密封并帶內置過熱保護裝置。
4.執行機構力矩保護的技術優勢: *的可靠性、便利的調整、高精度。在以行星輪系作為傳動方式的執行機構上,測量是通過 彈簧在行星輪系外齒圈上進行的。電機一停止,彈簧的壓縮即被釋放,從而卸去傳動機構的負荷并給出一個短信號。這種扭矩開關的結構帶有保持(記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