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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吸收光譜儀應對食品中鋁的檢測含量
閱讀:3100 發布時間:2018-7-11體攝鋁過多,會使腦內去鉀腎上腺素、多巴胺和5-羥色胺的含量明顯降低,造成神經質傳導阻滯,引起記憶力衰退、癡呆、智力發育障礙等癥,還會直接破壞神經細胞內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的功能,不僅使人易患癡呆癥,而且使人過早衰老。鋁還可抑制磷的吸收,干擾體內正常鈣磷代謝,導致骨質疏松、骨折等。
國家衛生計生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和糧食局等五部門發布公告,決定撤銷酸性磷酸鋁鈉、硅鋁酸鈉和辛烯基琥珀酸鋁淀粉等3種食品添加劑,不再允許膨化食品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并調整硫酸鋁鉀和硫酸鋁銨的使用范圍,自2014年7月1日起。
目前已允許使用的添加劑中,其他含鋁添加劑(如一些著色劑)并未被禁止使用,且在此通知中,未對使用含鋁添加劑的食品中鋁*作出修改(100mg/kg)。鑒于對含鋁添加劑使用檢測的方法是鋁含量檢測(原子吸收光譜法),故預計此公告在時可能產生一定的困難。生產企業可根據本專題介紹的情況參考使用。
*及檢測標準
·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使用范圍及大使用量或殘留量。
國家衛計委等五部門2014年第8號公告
本公告調整原由是經對《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中含鋁食品添加劑進行了重新評估,決定撤銷酸性磷酸鋁鈉、硅鋁酸鈉和辛烯基琥珀酸鋁淀粉等3種食品添加劑,不再允許膨化食品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并調整硫酸鋁鉀和硫酸鋁按的使用范圍。
公告解讀:
解讀一:公告中禁用的有三種食品添加劑,酸性磷酸鋁鈉、硅鋁酸鈉和辛烯基琥珀酸鋁淀粉。
禁用,就是禁止這三種物質用作食品添加劑,其中酸性磷酸鋁鈉主要是在烘焙粉、自制及零售蛋糕、甜面包、松餅和波烤餅混合物中作為膨松劑;辛烯基琥珀酸鋁淀粉主要是在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面糊(如用于魚和禽肉的托面糊)、裹粉、煎炸粉、方便米面制品、固體符合調味料、半固體符合調味料、固體飲料中用于增稠劑、抗結劑、乳化劑;硅鋁酸鈉主要是在乳粉(包括加糖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調制產品、干酪、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植脂末)中作為抗結劑使用。調整后,在食品中使用以上三種物質的行為都是行為。
解讀二:公告還調整了明礬使用范圍。
其中小麥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魚和禽肉的托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產中不得使用硫酸鋁鉀和硫酸鋁按,膨化食品生產中不得使用任何含鋁食品添加劑。
硫酸鋁鉀和硫酸鋁按,俗稱鉀明礬、銨明礬,明礬主要在豆類制品、小麥粉及其制品、蝦味片、烘焙食品、水產品及其制品(包括魚類、甲殼類、貝類、軟體類、棘皮類等水產品及其加工制品)、膨化食品中作為膨松劑、穩定劑使用。調整后,除公告中涉及不準使用的食品,如小麥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魚和禽肉的托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產中不得使用硫酸鋁鉀和硫酸鋁按,膨化食品外,其他在使用范圍內的食品仍可以使用。
解讀三:膨化食品生產中不得使用任何含鋁食品添加劑。
膨化食品中的含鋁添加劑主要有明礬、檸檬黃及其鋁色淀、日落黃及其鋁色淀、胭脂紅及其鋁色淀、及其鋁色淀。不得使用任何含鋁食品添加劑,即除了明礬以外,其他含鋁食品添加劑也不可以再使用,但是檸檬黃、日落黃、胭脂紅、,只是這些合成色素的鋁色淀不能再使用。
從調整可以看出,對于含鋁食品添加劑的管理更加嚴格,三種含鋁食品添加劑禁用,部分食品禁用明礬,膨化食品更是禁用任何含鋁食品添加劑,此次調整是規范含鋁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有力依據,將進一步減少廣大人民群眾從食品中攝入鋁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