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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的變遷(轉編:上海本熙測控設備科技有限公司)
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國家計量規程從編制內容、編制格式、編號方法、頒布機關、出版發行、印刷方式和印刷尺寸等方面發生過四次重大變化,本文將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的四次變化情況作以展示,以供讀者了解。
一、 1949年-1957年的檢定規程
1950年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在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技術管理局內設立了度量衡處,1952年劃歸中央工商管理局領導。當時,度量衡處除了做一些度量衡管理工作外,也開展一些交易用度量衡器具的檢定工作。但是,由于檢定人員少、經費緊張、條件差等原因,度量衡器具的檢定工作做得很少,沒有編制頒布新的檢定規程。當時,計量檢定一部分是沿用國民政府度量衡檢定所的檢定方法,如臺案秤、木桿秤、直尺等;一部分是新開展的檢定項目,是根據生產廠和使用單位等的意見建議制定的檢定方法,如體溫計、密度計等;還有一部分是參照前蘇聯的檢定規程,如游標卡尺、千分尺等。直到1953年,在一機部內成立中央計量檢定所籌備處后,才開始陸續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翻譯蘇聯的部分計量器具檢定規程,供計量檢定時參照使用(見下圖)。
二、 1958年-1963年的國家檢定規程
1957年,國務院將一機部工具科學研究院的計量部分并入國家計量局,統一負責全國計量管理、計量系統、計量技術和國家計量標準的建立等工作。1956年,國家計量局開始著手計量檢定規程的制定,在管理模式上從立項、起草到出版、發行,均由國家計量局統一負責。1958年正式以國家計量局的名義頒布實施了一批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可以說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共計41種,分三種版本。一種是1958年1月發行的,外包皮為白色,尺寸為(20×13.9)cm;一種是1958年8月發行的,外包皮為淺藍色,尺寸為(18.4×12.8)cm;第三種也是1958年發行的,外包皮為淺黃色,尺寸為(26.0×18.4)cm。檢定規程編號方法簡單明了,如鋼直尺試行檢定規程編號為:1-58(見下圖)。
三、1963年-1970年的國家檢定規程
后來,國家計量局由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代管,簡稱國家科委計量局,對外仍稱國家計量局。1963年之前,隨著計量器具的種類、數量、需求的增加,僅僅按1958年流水號作為檢定規程編號方法,已遠遠不能滿足要求,所以國家計量局開始著手研究檢定規程的編號方法,但具體如何編號當時還沒有確定下來,使用仍比較混亂,如1960年發布的烏氏干涉儀檢定規程就沒有編號,1962年發布的天平檢定規程編號為“9-62”,同一年發布的砝碼檢定規程編號為“力1-62”。可見1963年之前檢定規程編號方法非常混亂。1963年2月,國家科委計量局為了統一檢定規程編號,發布實施了“國家科委計量局關于科學技術研究文件,檢定規程統一編號的決定”,對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的編號方法進行了規定,如,木桿秤檢定規程編號為:規(G)力-1-63,外包皮為白色,尺寸為(20.3×14.0)cm(見下圖)。
四、 1971年以后的國家檢定規程
1958年以后一段時間,國家計量局一直由國家科委領導,文化大革命期間國家科委和中國科學院合并成立了新的中國科學院,國家計量局和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都歸為中國科學院領導。中國科學院于1970年4月至10月,邀請北京地區工礦企業等有關部門組成檢定規程修訂小組,選擇了使用比較普遍的千分尺等七種檢定規程進行修訂,并以中國科學院的名義頒布實施。到目前為止,發現的早采用“JJG”編號方法的檢定規程,是外徑千分尺檢定規程編號為:JJG21-71,外包皮為白色,尺寸為(20.9×14.8)cm。
但是,1971年是不是使用“JJG”編號,國家文件是什么等等,還有待考證。1980年國家計量局發布了《計量檢定規程制定修訂辦法》,一改過去由國家計量局統一負責編制起草檢定規程,變為委托承擔計量檢定規程制定、修訂工作的歸口單位負責調研、起草、組織審定,再報國家計量局復審、批準、出版。1993年開始,計量檢定規程制修訂工作逐步由歸口單位向國家專業計量技術委員會過渡,形成了一支穩定的規程編制起草專家隊伍(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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