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焦化學工業企業的污染及治理
煉焦化學工業是重要的煤炭能源轉換產業,也是我國的支柱產業之一,其產品焦炭主要供應鋼鐵工業,焦爐煤氣、煤焦油、粗苯等是重要氣體燃料和化工原料。
煉焦化學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主要包括焦爐煙囪廢氣、干熄焦廢氣、裝煤廢氣、 推焦廢氣、以及物料儲存、輸送過程中產生的無組織廢氣、管道閥門跑冒滴漏揮發氣體、 廢水處理設施惡臭氣體等,帶來了一些生態環境問題。 一是揮發性有機物產污量較大,如處理不當會對區域大氣環境造成顯著影響。據研究統計,除熱回收焦爐外,行業不同爐型揮發性有機物產污系數大約為 2.6 千克/噸焦~2.9 千克/噸焦。 二是部分污染物為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具有較大危害。煉焦化學工業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包括苯、苯并[а]芘、多環芳烴等特征污染物均為有毒有害物質。 三是部分污染物具有惡臭氣味,影響企業周圍人們的生活。煉焦化學工業煤氣凈化、 廢水處理設施等工藝單元排放的大氣污染物中,含有硫化氫、氨等惡臭氣體。
煉焦化學工業企業有組織排放源和無組織排放源主要污染控制技術應用表現為:物料儲存與運輸、煉焦單元、煤氣凈化單元、生產廢水處理設施等幾部分。
對此,相關部門相繼出臺了各項政策信息,對污染排放進行積極減排治理: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要求: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地級及以上城市 PM2.5濃度下降 10%,有效遏制 O3濃度增長趨勢,加快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綜合整治,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分別下降 10%以上。
②《焦化行業規范條件》(2020 年)規定:焦化生產企業應同步配套煤(焦)儲存、煤粉碎(篩分)、裝煤、推焦、(干)熄焦、篩焦、焦轉運、硫銨干燥等抑塵、除塵設施。干熄焦、焦爐煙囪等產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污染源,要按照環保要求配套脫硫或脫硫脫硝裝置。焦化生產企業逸散揮發性有機物和惡臭的裝置應同步建設尾氣凈化處理設施。焦化生產企業主要污染源須按照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相關規定設置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監控裝置,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
③《煉焦化學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對行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進行了推薦,顆粒物排放水平ZUI低可控制在小于10 mg/m3,二氧化硫排放水平ZUI低可控制在小于30 mg/m3,氮氧化物排放水平ZUI低可控制在小于150 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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