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說揮發性有機物的來源與危害
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指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烴類(烷烴、烯烴、炔烴、芳香烴等)、含氧有機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機物、含氮有機物、含硫有機物等。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大氣PM2.5重要的前體物,與空氣污染密切相關,對大氣環境和人體造成極大的危害。
揮發性化合物的來源有很多,主要分為自然源和人為源。自然源包括了植物、草場、濕地以及動物的糞便等,人為源包括了農業源、工業源、生活源以及移動源等,其中工業源的影響尤為深遠,其來源有工業廢氣、汽車尾氣、光化學煙霧、建筑、裝飾材料等各個行業,其中,工業生產的廢氣所攜帶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危害性很是“突出"。當工業廢氣中苯蒸汽濃度較高時,能夠產生直接引發致死性的急性中毒現象;有機廢氣中的多環芳烴有機物、有機氮化合物、芳香胺類化合物等都有較高的致癌率;苯酸類有機物進入人體后會直接導致細胞中的蛋白質凝固或者變形;腈類化合物和硝基苯,可直接入侵人體神經系統和呼吸系統,導致人體呼吸困難、窒息以及神經系統障礙,最終導致人死亡。揮發性有機物除對人體健康有損害之外,還有部分揮發性有機物(VOCs)廢氣排放入大氣后,對臭氧層造成破壞,加劇溫室效應,引發全球性氣候災害。
但是,VOCs的監測和管理面臨一些挑戰。一方面,VOCs的來源廣泛。在我國,人為排放的VOCs遠高于自然源,固定源燃燒、道路交通、溶劑產品使用和工業過程都會排放VOCs。另一方面,VOCs的組成復雜,物理和化學性質差異大。
因此,加強監測能力建設。按照《“十四五"全國細顆粒物與臭氧協同控制監測網絡能力建設方案》要求,持續加強VOCs組分監測和光化學監測能力建設。加強污染源VOCs監測監控,是控制揮發性有機物來源和降低其危害的重要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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